荃灣中槍曾志健獄中服刑受訪 參加懲教更生計劃學會管理情緒
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事件期間,中五學生「健仔」曾志健於荃灣街頭,被警方以實彈擊中左胸受傷,經治療後已康復。惟其後他與另外3人棄保潛逃,再被警方拘捕,經法庭審訊,被判暴動、襲擊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今年10月被判入獄47個月。服刑中的「健仔」,日前接受無綫電視《有法安國》的訪問,表示參加了「沿途有『理』」的更生計劃,讓他學會管理情緒的技巧,「做事之前要想清想楚」。
訪問中曾志健沒有出鏡,鏡頭以黑影及錄音表達其心聲。「健仔」現年22歲,事發時他是中學生,他說:「因為當時的氛圍好像越來越激烈,所以看到每個人都這樣做的時候,就越行越前。」由上街支持,到配有裝備參加非法集結,變成一種慣性。
2019年10月1 日他在荃灣參加暴動期間中槍被捕,保釋期間,他透過同案被告認識的一位中間人,對方遊說他棄保潛逃,於是「阿健」將全部積蓄10萬元交給對方作安排。阿健說:「(等徒外逃期間)經歷過無電、糧食不足、無床瞓;試過在轉移藏身之所時要躲在紙箱內被人當貨物運。」
中間人對他們的承諾多次落空,最後一次話會安排在北潭涌上船離開香港,結果被警方截獲拘捕。「阿健」承認暴動及襲擊等罪名,今年10月被判入獄47個月。
「阿健」目前仍在服刑,他說:「參加過一些『沿途有理』的更生計劃,讓我學會如何管理自己情緒的技巧,做事之前要想清想楚,避免被人煽動和唆擺,最後承擔後果的,其實就只我們自己和家人。」
曾志健被押至法庭的情況及他過往上庭的情況(詳看下圖)
警方收到線報在西貢拉人
根據法庭資料,控方當日透露,3名被告均於早前缺席聆訊。而警方收到線報,在西貢部署,於清晨4時許,在北潭涌巴士總站拘捕多人。馮清華(23歲)當時攜有1萬元台幣、三部電話等;姓黃(17歲)少年則有1萬元台幣、200英鎊、6包紙巾、洗頭水和沐浴露。控方指,他們都有極高潛逃風險,相信他們正逃離香港,反對讓他們保釋。
曾涉暴動及襲警罪
曾志健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鱟地坊一帶,襲擊執行職責的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
另兩被告亦涉暴動罪
至於涉及10.1荃灣暴動案的被告馮清華,被控暴動罪;涉及在將軍澳「私了」便衣警的黃姓16歲,被控暴動和非法禁錮等4 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