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用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兩男被控刑事損壞11月22日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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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人數大增,政府形容取消數字「不尋常」,警方其後於6月5日拘捕4名男子(19至47歲),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警方今日(8日)表示,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其中兩名年齡分別為19歲及47歲的被捕男子已被控合共3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將於11月22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6月交代案情時指,經調查後發現涉案者主要透過盜用他人個人資料,或胡亂使用不同人的姓名配以不同身份證號碼,向系統申請取消器官捐贈登記。另外,亦有人懷疑輸入他人個人資料,試圖取消登記。涉案者懷疑透過網上途徑搜尋曾被「起底」的市民個人資料或網上一些公開的個人資料,受害人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藝人及一般市民。行動中,人員共檢獲5部手提電話及3部平板電腦。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 ,任何人意圖犯罪、不誠實地意圖欺騙、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而取用電腦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