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涉盜用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獲准保釋 6月中旬回署報到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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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人數增加,警方早前就此進行刑事調查,並於周一(5日)拘捕4名(19至47歲)男子,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四人疑在網上尋找他人、包括曾被「起底」者的個人資料,利用該些資料企圖取消器官捐贈登記,受害人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藝人及普通市民。行動中,人員共檢獲5部手提電話及3部平板電腦。警方表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今日(7日)表示,4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 第161條 ,任何人意圖犯罪、不誠實地意圖欺騙、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因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之目的而取用電腦,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另外,根據《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第64條,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而披露者有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及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構成指明傷害,亦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判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