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3年來機場最大宗走私藥案 檢700萬元新冠藥拘兩印度抵港漢

撰文:陳浩然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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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19日)破獲自2020年以來,最大宗在香港國際機場發現的走私藥物案件,拘捕兩名由印度抵港的中年男子,在其中一人的寄艙行李,檢獲約7.4萬粒懷疑新冠口服藥,市值約700萬元。海關估計被捕人以成衣商人身分掩飾,收取數千港元報酬,從事走私藥劑製品不法活動。兩被捕男子正遭扣查,被暫控「未根據並按照入口許可證規定輸入禁運物品」,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明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康恩表示,海關機場科人員昨早在機場入境綠通道,即毋須申報通道,經風險管理,截停一名由印度加爾各答經德里抵港的43歲男子,其後以X光檢查其行李,發現4個寄艙紙箱X光影像呈粒狀,打開檢查後發現約2100盒懷疑新冠口服藥,共約7.4萬粒,市值約700萬元。由於該男子並未持有任何藥物進口許可證,且海關懷疑涉案物品內含第一部毒藥,故拘捕該男子。

海關表示,涉案寄倉行李的X光影像呈粒狀。(陳浩然攝)

海關在調查期間,發現43歲被捕男子與另一名40歲男子同行來港,故在入境大堂鎖定被拘捕該名40歲男子。兩人均報稱成衣商人,海關不排除他們以成衣商人身分掩飾,從事走私藥劑製品不法活動。調查顯示,兩人是收取他人提供的數千港元報酬運藥來港,海關在其寄倉行李檢獲的藥物並無任何掩飾。據了解,兩名被捕人均非本地人,是持護照來港;涉案藥物相信是仿製新冠藥,在市面售價有可能達數千元一盒。

康恩指出,今次海關行動中共檢獲3款懷疑新冠口服藥,其包裝及說明書均聲稱可治輕至中度新冠病毒感染,惟包裝上沒有任何香港註冊編號,故海關相信藥物未經註冊,安全、效能、質素成疑,且不獲任何保證。海關會把藥物送到政府化驗所進一步檢驗以證實成分,特別是檢驗當中是否有可治療新冠的成分。海關亦會繼續調查本案,包括兩名被捕男子的關係,兩人抵港後會如何處理涉案藥物、包括是來港出售還是再轉運到其他地方,以及有無本地人涉案等。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進食任何來歷不明的藥劑製品或藥物,已在港註冊藥物均附有香港註冊編號(HK-XXXXX)。康恩指出,市民若要攜帶藥物出入境,要持有衛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及沒收相關藥物,但在個人隨身行李攜帶藥物作合理自用,可豁免許可證。

海關將在農曆新年假期前及期間繼續打擊走私,會適時聯同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聯合行動。根據《進出口條例》,在無有效進口或出口許可證下進出口物品,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另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經條例規定而管有第一部毒藥,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如發現懷疑走私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電郵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