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輋四屍滅門案土地無人繼承 近日遭拆屋鋪路 疑有人霸佔凶宅地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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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打鼓嶺坪輋五洲路附近一間鐵皮屋,發生震驚全港的四屍滅門慘案!44歲戶主譚成輝與34歲妻子唐恩義、10歲長女譚曉文及7歲幼女譚曉盈,慘遭表弟許勝其殺害。四人的屍體遭水泥埋在鐵皮屋對開空地,至案件揭發後屍體逐一被挖出,兇手許勝其因謀殺罪成被判處終身監禁。悲劇過後,13年來案發現場成為村內著名的凶宅地,鐵皮屋及土地未有人繼承,單位長期丟空,屋內長滿雜草,儼如廢墟,惟近日竟爆出霸佔凶宅土地事件,有人懷疑將譚家的部分鐵皮屋拆毀鏟走,鋪成一條行車路。

2009年坪輋五洲路一間鐵皮屋發生四屍滅門慘案,近日爆出霸佔凶宅土地事件。(香港01記者攝)

神秘男子自稱凶宅業權人 指揮工人施工

《香港01》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凶案現場有約1000呎的鐵皮屋疑遭人拆毀移平(見另稿),鋪成一條行車路。村民陳先生上月底駕車到凶宅附近餵飼流浪貓狗時,見到聲稱是凶宅業權人的羅先生在指揮一批工人施工,當時羅先生要求陳將車輛駛開,表示要將凶宅的圍板拆除。陳先生當時以為對方是業權人,遂聽從指示將車駛走。

事隔一周,陳先生重返上址卻發現面目全非,原本是鐵皮屋的位置竟開出一條行車路,他與附近村民討論時,得知羅先生並非凶宅的業權人,「(業主)死晒架啦,佢(羅先生)應該唔會係業主嚟」。(見另稿)

當年坪輋四屍滅門案轟動全城,傳媒大肆報導,由案發至審訊都令社會議論紛紛。(網上圖片)

凶宅土地疑無人繼承 業主仍為滅門案死者

《香港01》記者翻查凶宅附近多幅土地的業權及訪問多名村民,得知事件疑源自租務問題,牽涉至少4幅土地。而新鋪設的行車路則佔用了DD77 LOT 515(下稱515)、DD77 LOT 516(下稱516)及懷疑部分政府土地。根據資料,凶宅的土地地段編號為515,業權多年來未有轉手,業權人至今仍為滅門慘案的死者譚成輝,並非陳先生早前遇到的羅先生。換言之,發生凶案的515土地在這次事件中疑被人擅自佔用。

神秘男子身份為附近多幅土地的租客

而羅先生真正身份是DD77 LOT 506(下稱506)及516兩幅土地的租客,506及516均屬祖堂地。據本報取得的資料,該祖堂地的管理人多年前已將兩地一併租予皓朗發展有限公司,皓朗發展的其中一名董事亦是姓羅,與指揮工人施工的羅先生同姓。其實早於2013年,皓朗發展有限公司就曾以425萬元洽購506及516兩幅土地,只是最終未有完成交易。

圖解坪輋滅門案凶宅遭拆屋霸地開路事件。(香港01製圖)
香港01對比歷年航空圖片,發現坪輋滅門案凶宅有約1000呎鐵皮屋疑被拆毀,土地被佔用舖路。(香港01製圖)

至於羅先生為何要打凶宅的主意?據了解,羅先生其實在五洲路一共租用506、516及DD77 LOT 517(下稱517)三幅土地,當中面積較大的506被用作貨倉出租,而517則是通往506貨倉的必經之路。但517的租約於今年10月31日到期,羅先生與517的業權人就續租問題無法達成共識,故517的業權人決定收回土地,並於11月1日起用石躉封路。

事件源自租務糾紛 被封路後自行鋪車路

由於517是通往506的唯一通道,道路狹窄,若以石躉封路,大型貨車便無法出入。而517與515兩幅土地有部分接連,故村民懷疑有人為確保往來貨倉的通道暢通無阻,遂提前在今年10月底聘請工人拆毀凶案土地515的約1000呎鐵皮屋,「偷位」鋪設一條行車路,讓貨車可繼續進出506的貨倉,但有關行為就是霸佔凶宅地去開路。

記者遇羅生 追問下承認租用上址土地

《香港01》記者於10月底至11月多次到坪輋現場視察,並在11月初遇到羅先生,遂即場向他查詢開路的事宜,他初時承認於10月底鋪設行車路,記者隨即表明身份及詢問他開路原因,以及是否與506的貨倉有關時,惟羅先生即場改口說:「係…係人哋開畀我哋架嘛。」但他承認租用上址的土地。

記者續問他開路前是否已徵得業權人同意,羅先生表示:「知架知架,佢知架。」但當記者指向515的土地時,羅先生稍作停頓,僅回答:「嗱,嗰到呢(515),我就…你問返佢哋,總之我哋就無問題。」他其後再次重申:「係人哋幫我哋開(路)。」

羅生聲稱曾接觸譚家後人 但未有透露詳情

記者在羅先生離開前,再追問他如何獲得死者家屬譚家的同意時,羅先生回應指:「佢有後人嘅,嗰啲人點樣去聯絡到佢啲後人呢,呢樣嘢我唔清楚。(你有否接觸過譚家後人?)我哋梗係有啦。」惟記者詢問他接觸譚家哪些後人時,羅先生沒有回答,即時驅車離開。

記者11月初遇到羅先生,他承認租用上址土地及曾接觸譚家後人,但未有透露詳情。(香港01記者攝)

本報聯絡過517、506及516的業權人及相關管理人,517的業權人表示收回土地自用,沒有續租後已沒與羅生聯絡,不評論事件;506及516 祖堂地的相關管理人透露兩幅土地已經租予羅生多年,每年只收取租金,並無參與經營貨倉,也沒有參與拆屋鋪路一事,事件與祖堂無關。本報其後再致電羅生查詢,但未獲回應。

地政總署:懷疑佔用官地正調查 但不宜介入私人土地業權糾紛

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有人私自鋪設行車路的事宜,地政總署回覆指,該批地段屬舊批私人農地,並無用途限制。但北區地政處其後派員到場視察後,發現有懷疑非法佔用毗連政府土地的情況,處方現正調查,處方亦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張貼通知,飭令停止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否則會採取土地管制行動。

至於事件懷疑涉及有人未經業權人同意,私自拆毀鐵皮屋及在私人土地上鋪設行車路,地政總署則回覆指,一般而言,私人土地的業權和使用糾紛應由業主自行解決,處方不宜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