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傷】沒安全網、海上救生員 專家批工程系統性失誤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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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由動工至今,分別爆出超支、影響生態環境及奪命工傷等事件。周三(29日)的兩死三傷墮橋意外後,工程的安全措施一直備受關注,去年,工黨曾提出設立海上救生員,但被財委會否決。有資深工程師認為,傷亡數字有上升趨勢,不排除因趕工及忽略安全指引致意外,證明工程出現系統性失誤,建議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

周三(29日)港珠澳大橋再發生奪命意外,造成兩死三傷。(資料圖片)

今日(31日)勞工處回應媒體查詢時,根據現行法例,安全帶須要持續繫於適當及穩固的「繫穩物」,而臨時工作平台並非穩固繫穩點。資深工程師、公共專業聯盟召集人黎廣德表示,工人的安全帶應該穩固於橋底、其他加固位置,倘若發生墮工作台意外,事主未必被拖入海,而猶如「笨豬跳」般吊在半空。

港珠澳大橋的橋底工作台。(資料圖片)

工程師:港出現系統性的失誤

近年香港有不少大型基建工程,而傷亡數字更有上升趨勢。據了解,本港的相關工傷比歐美國家為多,黎廣德認為客觀分析下,本港工傷意外率高並非個別事件,而是證明出現「系統性的失誤」。他解釋,工程前工程師會評估「安全系數」是否足夠,包括安全設備及環境等。

財委會去年否決「海上救生員」議案

去年,財貿會否決工黨何秀蘭提出的「海上救生員」議案。(立法會文件截圖)

港珠澳大橋接連發生嚴重傷亡意外,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去年於《財務委員會會議》提出,要求承建商聘請足夠、合資格的拯救員駐守海上工程船舶,而施工時間需有兩名或以上拯救員當值。但當時委員會以12票贊成、28票反對,最終動議被否決;

職工盟(HKCTU) 昨日(30日)再於facebook專頁帖文指,「我地曾經係立法會提出,要求承建商聘請足夠救生員,避免工人墮海失救,可惜就被否決。」當中,被工聯會在內的建制派議員否決,他們認為工人職業安全被忽視。

勞工處建議緊急應變程序

專家倡議成立專責委員會 勞工處有安全指引

(職工盟fb圖片)

勞工處、各類工會有多份工程安全指引手冊,但本港沒有明顯的法例,具體規管工程安全措施,而指引只屬參考及常識。就今次事件,黎廣德認為,未知工程是否受趕工壓力影響,而忽略一般的安全措施及指引,可能承建商或許未有留意現場情況致意外。

黎廣德建議,政府應效法「高鐵超支延誤」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並且向行政長官或立法會報告。其中,應邀請外國的專家加入,避免本地的業界人士於調查過程,衍生任何角色衝突,亦能增強整個調查工作客觀性。

安全網制作需時 合資格拯救員應為30:1

根據勞工處的工作安全及健康守則,當中提及承建商的設計師,應該徵詢安全網製造商的意見,選用合適的安全網,以配合某種工序。有業界人士指出,如果該個工程有「趕工」問題,承建商或判頭未必會考慮增設安全網,他解釋,設一個安全網需要花數小時,未必會增設相關設備。

另外,指引提及應該組織拯救小組,應付緊急情況,如地盤有30名或多於30名工人,則該至少其中一名成員是合資格的急救員。該小組的每一名成員,應該曾接受拯救及緊急應變程序的訓練,並該完成急救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