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香港人「洗黑錢」被捕 涉借銀行戶口收取海外犯罪存款
撰文:陳惠嫻
出版:更新: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展開代號為「霸雷」的打擊洗黑錢行動,今日拘捕22名港人,涉嫌提供銀行戶口予犯罪集團收取犯罪得益,涉款超過1,300萬。警方今午12時許將其中一名疑犯押回寓所搜查。
商罪科女高級督察劉柏穎表示,有關訛騙案於海外發生,犯罪集團以投資騙案或電郵騙案方式,誘騙受害人將款項存入香港戶口。警方分析2015至2016年間的案件,鎖定多名港人涉「洗黑錢」,提供銀行戶口予集團收取犯罪得益,並於今晨拘捕包括13男9女在內的22名香港人,相信總共涉及18宗案件,款項超過1,300萬。
據悉,警方根據國際刑警線報進行調查,被捕人士當中16名為中國籍,其餘6名包括印度和美國籍等,各人報稱無業和任職服務業等。警方指,「洗黑錢」一旦罪成,最高罰款為港幣500萬元和監禁14年。警方又指,在最近一宗涉款900萬元的案例,疑犯於3個月內提供戶口予900萬「黑錢」轉賬,量刑起點為入獄4年9個月,呼籲市民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