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景花園虐畜案│律政司放生掟30寵物落街案 2同類案例均被控

撰文: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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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深井豪景花園發生虐畜案,30隻動物被掟落街,造成18死12傷,律政司決定不起訴涉案2名男子,引起社會各界嘩然。事源今年2月14日情人節,深井豪景花園對開山坡,包括貓、兔、倉鼠、龍貓及鸚鵡等多隻動物死傷倒臥上址,兩名同住上址一單位的男子,於案發後相繼由律師陪同到警署,報稱協助調查,其後被捕,包括一名49歲姓葉、任職教師的男子及一名36歲姓蔡男子。掟寵物落街的案件過往亦曾發生。2018年有2宗性質相近的案件,1月一名獨居婦涉5樓掟貴婦狗落街令狗隻當場死亡,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但被判無罪;4月一名23歲男子涉大廈天台掟銀狐犬落街,犬隻慘遭分屍,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4個月醫院令。有動保組織批評律政司是次案件中做法令人愕然,無法彰顯公義,又批評政府以至執法部門一直未有重視動物權益。

2018年1月,一名獨居婦涉5樓掟貴婦狗落街令狗隻當場死亡,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但被判無罪。(資料圖片)
2018年4月,一名23歲男子涉大廈天台掟銀狐犬落街,大隻慘遭分屍,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4個月醫院令。(黃偉民攝)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指, 在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後,律政司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決定不就案件提出檢控。如執法機構有原因如發現新證據,認為有需要再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會跟進處理。

掟寵物落街案曾有罪成案例

2018年曾發生2宗掟寵物落街案,1月一名56歲獨居於將軍澳善明邨善智樓的無業女子,涉嫌將一隻成年雄性貴婦狗及狗隻物品,由5樓住所掟落街,可憐小狗直墮平台當場死亡。婦人當場被捕,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惟因證據不足,法庭最終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4月,一名23歲姓何男售貨員涉嫌將一隻銀狐犬「小白」,從長沙灣41號昌輝大廈住所天台掟落街,「小白」墮樓期間撞到多層玻璃慘遭分屍。警方拘捕同為狗主的何男,何男其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男子於法庭上認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應被判監禁不少於6個月,但考慮到被告的精神健康情況,最終判被告4個月醫院令。

毛孩守護者陸家捷:當局決定匪夷所思

毛孩守護者創辦人陸家捷認為,律政司是次「放生」之舉令動物權益界愕然。直斥當局是次決定是匪夷所思,陸指是次案中有明確單位,30隻動物不可能會自己跳樓,「一定係人為」,認為律政司的決定是「未打先輸」,無法彰顯公義,更難教人信服。另外,陸家捷認為政府以至執法部門一直未有重視動物權益,如遺棄寵物理應是刑事案件,但過往極少有相關案件事主被控告,他認為當局應加強檢控「打唔打得贏係一回事」、「真相只會愈辯愈明」。

2名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惟律政司決定不作起訴。(郭倩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