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兩月13宗涉虐畜案3人被捕 警方:絕不容忍虐畜行為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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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近期多宗涉疑虐待動物案件,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14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時表示,警方已於全港22個警區的刑事調查隊,設有處理虐待動物的專隊,約5至6人一隊,成員均受過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訓練,以更有效處理案件。警方發言人又指,處方自2011年起與各部門及組織推行「動物守護計劃」,從教育培訓、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虐待動物案件。警方數字顯示,2017年全年共接獲80宗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有45人被補,而2018年首兩個月則接獲13宗個案,有3人被補。

警察培訓加入殘酷對待動物課題

為打擊虐待動物案件,警務處自2011年起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獸醫組織及關注動物團體推出「動物守護計劃」,香港城市大學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亦於去年加入計劃,從教育培訓、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虐畜案。

警方表示,在培訓方面,所有獲聘的見習督察及學警的基礎訓練課程中,均加入殘酷對待動物的課題;亦會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及愛護動物協會為警員提供複修課程;警隊內聯網的資源及關於動物福利的大型會議,亦是警方加強培訓的途徑。

盧偉聰表示,警方屬下的專隊已擴充至22個警區。

發言人續指,目前在22個警區成立「警隊動物專隊」負責虐待動物的案件,受訓的警員本身屬CID(刑事偵緝),至於在境內鐵路警區發生的個案,則會按發生地點的警區而定案。

警方數字顯示,2017年全年共接獲80宗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有45人被補,而2018年首兩個月則接獲13宗個案,有3人被補。發言人強調,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警方絕不容忍任何相關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