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牌照屋|地政:天台及地下違規擴建 發信要求1個月內糾正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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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Rupert Dover)及其妻子,早前被指涉嫌違法居住、改建牌照屋(寮屋)和霸佔官地等,其妻子更將一間逾千平方呎寮屋作民宿出租,涉嫌經營無牌旅館。
地政總署發言人證實,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位於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處所,出現天台構築物和地下構築物擴建,違反有關政府土地牌照的規定,署方已發警告信要求持牌人1個月內糾正。署方又指發現該處所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已張貼通知要求停止佔用。署方又指已聯絡持牌人要求澄清有否違反牌照規定將牌照轉讓。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碧水新村1號屬政府土地牌照用地,牌照規定用地可建不高於 5.18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37.2平方米。署方近日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處所出現天台構築物和地下構築物擴建,違反有關政府土地牌照的規定。發言人指署方已向持牌人發警告信,要求在一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

署方又指發現該處所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於是已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1)條,在現場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如限期後未有修正會據機制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

全個處所用作居住用途 亦違土地牌照

地政總署發言人又指,碧水新村61號A土地亦屬同一個政府土地牌照的另一處許可用地,牌照限該用地作貯物用途。該處所同時亦是登記寮屋,根據有關寮屋登記紀錄,部分容許居住用途,部分容許非居住用途。署方指經實地視察後有理由相信該處所全部用作居住用途,違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記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現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築物的情況。署方已向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亦會繼續按既定程序跟進及採取執管行動。署方又指已聯絡持牌人要求澄清有否違反牌照規定將牌照轉讓,如有違規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總警司莊定賢西貢村屋僭建 屋宇署:未有申報但未有明顯危險

另外警察機動部隊校長、速龍小隊總指揮、總警司莊定賢(David John JORDAN),其名下一間位於西貢田寮46號的村屋同樣被指涉僭建,以及涉嫌霸佔官地作私人花園。屋宇署發言人指署方視察後發現有若干僭建物,包括玻璃簷篷、伸縮式帳篷、支承冷氣機的金屬架,以及地下及天台搭建物。署方稱據「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的合資格村屋僭建物,在首輪取締目標的執法階段期間,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不會被要求清拆並可以暫時保留。署方指未有收到有關村屋的任何申報,但並未有明顯危險,會提醒有關業主並按現行執法政策按序處理,即在目標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

至於該村屋外圍的木圍欄,署方指正進一步調查,如果發現違規署方會根據現行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