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牌照屋|陶妻FB曾用記者頭像 私隱公署將會調查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其妻子,涉嫌違法居住、改建牌照屋(寮屋)和霸佔官地,其妻子更涉在網上為牌照屋招租。陶輝妻子的facebook帳戶,昨日(1日)一度換上《蘋果日報》一名女記者的相片作頭像。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日)晚上發出新聞稿,指留意到《蘋果日報》及有關資料的當事人已公開表明會向公署投訴,公署收到投訴之後,定當按《私隱條例》處理並查找相事實,以確保公正執法。

是否涉嫌恐嚇不在公署職能範圍 會配合調查工作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基於將會展開調查,公署不會評論有關事件。

至於有傳媒提出申請禁制令,以及事件是否涉嫌恐嚇等,公署指並不屬於公署的職能範圍,但會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在個人資料私隱範圍內的工作。

+18

記協今日發聲明表示關注事件,憂慮有人意圖威嚇記者,打壓新聞自由。而《蘋果日報》報道,下午5時半曾在Facebook再次搜索相關帳戶,但已無法找到。

該名《蘋果日報》採訪主任有份參與是次揭露陶輝醜聞的系列報道,報館指其名字從未在報道中署名出現。

公署:貼相時有意圖識辨身份 即受條例規管

公署早前指出,社交平台用戶採集及張貼載有他人影像的相片時,如屬有意圖或嘗試去識辨個別人士的身份,則算收集及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受《私隱條例》規管。而取自公共領域,如互聯網的個人資料仍然受《私隱條例》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