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七個月】大埔警署被擲汽油彈 3中學生涉縱火、襲警被捕

撰文: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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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莊成逸警司指,於今(1日)凌晨2時許,有3名男子向大埔警署的車輛出入處方向投擲汽油彈,其中3枚汽油彈投入警署內,另外2枚則在警署外,在附近埋伏的警員即時採取行動,以「縱火」拘捕3名男中學生,年齡介乎16至18歲。其中2名被捕人士曾作出反抗、襲擊警員,所以警方會加控「襲警」。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3名被捕人士將會通宵扣查;警方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今日近凌晨2時半在大埔先後拘捕3名分別姓曾(18歲)、姓魯(音譯,18歲)及姓郭(16歲)男子。警方表示,被捕人涉嫌向大埔警署車閘投擲懷疑汽油彈,警方在附近截查期間,曾和魯激烈反抗及懷疑以手襲擊兩名男警員,兩人其後被制服,以涉嫌縱火及襲警被捕。

警方經初步調查,在警署發現燒焦痕跡,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並在現場檢獲懷疑汽油彈碎片作進一步檢驗。警方之後於現場附近進行兜截,於完善路附近發現郭男,並以涉嫌縱火被捕。拘捕行動中有兩名男警員受傷,清醒被送往那打素醫院治理。

今年16宗汽油彈襲警察建築物案

在本年度頭3個月,警方錄得16次汽油彈襲擊警察建築物事件,涉及71枚汽油彈,共有7男1女被捕,年齡介乎16至62歲。莊成逸警司從近期案件觀察所見,被捕人士有年輕化趨勢,他指出有人或會以為年輕會得到輕判,甚至不用負上刑事責任,這是錯誤的觀點。因為製造或儲存汽油彈屬嚴重罪行,把汽油彈投擲至建築物內會引致人命傷亡,而「縱火」一經定罪可被判終生監禁。

莊成逸警司舉出近期法庭裁決為例,僅僅藏有汽油彈便判入獄12個月,「大家可以試想,投擲汽油彈會遠超於此刑罰」,他希望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莊亦呼籲家長多與兒女溝通,強化其守法精神和法治重要性,才不會容易被他人煽動。他重申不會容許任何犯罪行為,必定嚴肅跟進,將犯罪者繩之以法。

大埔警署凌晨時分遭投擲汽油彈,冒出火光。(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 fb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