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嶼山檢控電動單車 扣驗4車拘4男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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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持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今日(10日)於大嶼山及吐露港公路拘捕4人,扣查4部電動單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中午於大嶼山展開行動,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31至56歲。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則在吐露港公路單車徑拘捕一名38歲姓陳本地男子。被捕4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警方共扣查4部電動單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