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港71歲老翁駕駛電動單車 涉5宗罪當場被捕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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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昨日(6日)起一連三日於港島區一帶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今日(7日)警員於西區數碼港道近沙灣徑拘捕一名71歲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和在行人路上駕駛車輛。行動中警方扣查了一部電動單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