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電動單車行動 拘11男女扣車檢驗

警方打擊電動單車行動    拘11男女扣車檢驗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扣查電動滑板車
被扣查電動單車
電動單車疑違法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6日)起一連3日於新界南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於今日行動中共拘捕10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16歲至66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警方共扣查3部電動滑板車、7部電動單車和1部電動平衡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新界北打擊非法電動單車 兩日內拘13男女扣查13部電動單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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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行動中,人員在大埔、屯門、元朗、天水圍及上水拘捕共9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7至83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1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共拘捕9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7至83歲,並扣查1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提供)

行動期間,人員亦向區內市民派發相關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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