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年初一旺角堵路 2人被控 6人獲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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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年初一晚上(1月25日),適逢「旺角魚蛋革命四周年」,朗豪夜市對開一帶,有大批人群聚集堵路,有防暴警施放「鼠年第一彈」,投擲一枚手擲式催淚彈驅散,攤販及食客雞飛狗走。
警方表示,當時約100名示威者在場聚集及堵路,人員作驅散行動期間,合共拘捕6男2女(14至46歲),涉嫌「襲警」、「拒捕」、「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等。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後,其中一名27歲被捕男子,由被控一項「襲警」罪,改為控以兩項「襲警」及一項「拒捕」罪;另一名16歲少年,則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兩人均於2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4男2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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