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40記者記招戴頭盔抗議阻採訪 一哥:我對記者最客氣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下午5時在灣仔警察總部會見傳媒,就昨日(12日)在金鐘一帶因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示威衝突事件作出交代。在場約40名記者及攝影記者響應記協呼籲,穿上反光衣及頭盔採訪記者會,以抗議近日警方連串對危害記者安全及損害新聞自由之行為。被問及對傳媒是否不尊重時,盧偉聰以「從來我對記者最客氣、最有禮貌」作回應,強調警隊有心做好與傳媒的關係,「可能你哋覺得我喺度解釋,但我係真心」。記協則在傍晚6時發出聲明,嚴重譴責近日在反對逃犯移交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的連串危害記者安全及損害新聞自由之行為,嚴正要求盧偉聰作出調查,並向公眾交代,又指將於日內向監警會作出投訴。
強調與傳媒一直保持良好關係 盼記者體諒
約40名記者及攝影記者響應記協呼籲,穿上反光衣及頭盔出席警方傍晚舉行的記者會,以抗議近日警方連串對危害記者安全及損害新聞自由之行為。盧偉聰表示,昨日整個行動中發放了超過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以及數發橡膠子彈,但強調數目仍在點算中,又指行動中有22名警員受傷。而目前拘捕了11名人士,當中涉嫌擾亂公眾地方秩序、襲警、非法集會與暴動有關罪行。
現場有記者表示,在昨日的示威行動中,不少新聞工作者遭到警方阻礙採訪,例如有記者表明身份後,被警員以「記你老X」回應、有警員對著記者發放催淚彈等,向盧偉聰提問警方是否不尊重新聞工作者,盧偉聰表示,警隊一直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更指「從來我對記者最客氣、最有禮貌」,現場傳出笑聲,盧又指,「大家唔好笑,我明你哋個別有啲遭遇或睇法,但我哋嘅心、警隊係有Heart做好同傳媒嘅關係」。
盧偉聰透露,昨日有數萬名示威者,在情況如此混亂下,警隊仍抽調32名警務人員作傳媒聯絡隊,並解釋警隊不會針對傳媒朋友,惟因曾有同袍透露有個別示威者假扮記者,始會要求搜袋及查看隨身物件,明白做法會令真正的記者感到不開心,希望記者能體諒,「喺咁惡劣嘅環境下,都冇時間講對唔住,如果記者遇到不禮貌對待,我感到抱歉,但請你哋體諒,警員當時工作已超過30小時,喺咁嘅狀態下工作,我知你哋都係」。盧又向在場記者表示,「可能你哋覺得我喺度解釋,但我係真心」。
記協發聲明 批警方以暴力和粗言穢語阻礙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在傍晚6時發出聲明,嚴重譴責近日在反對逃犯移交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的連串危害記者安全及損害新聞自由之行為,呼籲記者同業在警方傍晚舉行的記者會中,穿戴頭盔、反光衣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達不滿,嚴正要求盧作出調查,並向公眾解釋。記協又指將於日內向監警會作出投訴。記協表示,根據《警察通例》第39章05節,在事發現場的(警務)人員,須(a)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b)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然而記協在過去兩日向前線記者搜集得來的17宗個案可見,警務人員不單沒有遵守通例守則,反以暴力和粗言穢語阻礙採訪,對新聞工作者身體造成傷害,更嚴重損害《基本法》所載之新聞自由及市民的知情權,並列舉六類濫權個案,包括:
1.四宗於近距離向記者發射催淚彈,其中一宗造成人身傷害;
2.兩宗以警棍痛擊記者,並令一名記者受傷;
3.多宗以盾牌推撞驅趕記者,並令一名記者受傷;
4.多宗以警棍阻嚇記者,以阻止其拍攝警員拘捕示威者的過程;及
5.多宗無理搜身以阻礙記者採訪
記協強調,這些濫權行為發生時,所有受害人身上均有清晰的記者身份識認,包括符合警察通例之記者證、寫有PRESS大字之黃色螢光背心或/及頭盔。而且絕大部分個案發生的現場,在相當距離內,根本沒有示威者,不存在殃及池魚之可能性,凡此種種令人懷疑個別警員是否針對記者。
防暴警向記者近距離發射催淚彈 外媒:You shoot the press
記協更列出一宗形容為令人憤怒的個案,昨日一名身穿寫有PRESS大字之黃色螢光背心的本港攝影記者,於金鐘拍攝數名防暴警察發射催淚彈情況時,被對方要求離開,記者未有理會繼續拍攝,防暴警察竟在相隔5、6米距離向其發射催淚彈,被外國記者阻止後方停止,其後有相關片段流出,”You shoot the press”(你向記者開槍)事件,認為警方對記者使用非必要的武力,已遠超行使維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權力,記協要求警方就此作出公正內部調查,並對濫權警員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