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開槍】三內地商人欲搶警槍 鳴槍後再挑釁 否認襲警
澳門氹仔銀河酒店外,昨晚發生警員開槍案。治安警察局今日(4日)下午就事件進行記招講述案情,治安警察局發言人李德輝指出,三名被捕人士分別姓劉、姓李及姓葉,年齡介乎31至40歲,他們報稱商人,持國內通行證入澳旅行,逗留期限為本月10日。他們已被控搶劫、違令、加重侮辱、抗拒及脅迫、毀損、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名,今日已被押解至澳門刑事訴訟辦事處。
治安警三次命令停止辱罵
事發於昨晚11時10分,治安警在氹仔城區某娛樂場出入口發現三人,三人在酒店大堂步出,在酒店外禁煙區吸煙。警員以普通話表明身份,要求他們停止吸煙。他們未有理會,繼續吸煙,反過來以普通話辱罵警員。警員先後三次命令三人停止辱罵行為,他們未有收斂。其中一名人士情緒激動,上前拉扯警員的制服及襲警,其餘二人見狀,亦一同攻擊警員。
三人欲搶通訊設備及警棍
警員遂以通訊設備通知所屬警司署請求支援,但因徒手無法阻止襲擊行為,於是取出警棍作出警示及防衛。三人情緒失控,沒有停止,有人欲搶走通訊設備及警棍,警員肩膀上的通訊設備掉在地上,但搶警棍失敗。
三人有意圖搶警槍
李續指,警員感覺對方有企圖將手伸向腰間裝備,警員擔心他們有企圖搶警槍,只好拔槍示警,再作出警告要求保持距離,他們未有理會。警員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只好向天鳴槍示警,開了一槍,他們才停止襲擊行為,但仍用說話挑釁警員。支援警員到場將他們制服及帶署拘留。三人帶署時帶有酒氣,他們的口供否認進行襲擊行為,只稱當時情況混亂。
警員身體多處受傷 將暫作後勤工作
涉事警員身體多處受傷,腹部及雙手受傷,送院治理。開槍警員1996年入職,事發後已休息,今日前往刑事訴訟辦事處協助檢控程序,會暫時安排他作後勤工作。治安警察局已建議他前往保安事務局支援機制見心理醫生,經初步了解,他現時情緒平穩。治安警察局會調查開槍事件,亦檢走警槍封存及交往司法警察局檢驗,警方封鎖現場進行搜證工作,暫未發現彈頭。
李指出,警方在制服疑人有明確指引,先作出口頭控制,再徒手阻止,繼而使用警棍,最後才使用槍械。事發時警員在亮出警槍後,有明確指示人們離開。警員會按照現場受到威脅程度及客觀環境,決定使用何種武力。
今日下午三時許,三名被捕的內地男子,由警員押解至澳門刑事訴訟辦事處,其間大批傳媒守候。三名被捕男子戴上口罩,低頭步入法院聽訊。
有人酒店門外抽煙 治安警阻止無效開槍 三內地漢被捕
案發在周四(3日)晚上約11時20分,當時有人懷疑在澳門氹城銀河酒店外違例吸煙,有巡經的治安警上前阻止。其間,數名內地人突然發難,衝前企圖襲擊警員。警員先拔警棍示警,對方依舊施襲。其間警告無效,警員遂拔槍,向天開了一槍示警。其後三名內地男子當場被捕,他們今午轉交檢察院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