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為居於羅便臣道的20歲外籍女生補習時,疑愛上對方,惟求愛不遂,他涉嫌盜用母親的身份證,易服潛入女生住所門外倒不明液體及縱火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縱火等罪名。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出,當時事主在單位中,而被告在單位外放火,加上他喬裝成女性,認為他是有意圖傷害事主及在長久計劃下犯案,遂判被告入獄57個月。
被告林世賢(27歲,報稱無業)被控1項刑事毀壞、1項縱火及2項使用他人身份證罪,指他於2023年5月14日,在半山羅便臣道花園大廈某單位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Saha Prosenjit的地板;及於同年5月15日在尖沙咀重慶大廈D座Australian Guest House,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屬於Lee Sook Yeo的身份證;及在5月17日,用火損壞屬於Saha Prosenjit的地板,以及同日在花園大廈大堂,使用屬於Lee Sook Yeo的身份證。
出示母親身份證而獲准上樓
案情指,被告為女事主的補習老師,曾為她補習經濟科,在追求她的時候曾被拒絕,其後兩度到訪女事主所住的大廈淋不明液體,第三次更戴上假髮和口罩,並向大廈保安出示母親的身份證而獲准上樓,事主父親其後在門外發現一個卡式石油氣爐及燃點過的報紙,於是關掉石油氣爐後追捕被告,最終在大廈外截停他。
官斥被告三度折返且行為變本加厲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質疑,辯方大律師指被告沒有意圖傷害事主的說法,她指出,事主當時在單位內,被告在外放火,被告更是三次折返單位,行為一次比一次嚴重,有意圖傷害事主。她又提及,被告喬裝成女性,其行為為長久計劃下犯案,犯罪對象亦可能是隨機任何一位女性,對社會造成風險,遂判被告入獄57個月。
案件編號:DCCC8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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