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求愛不遂3度跟蹤女同事 官勸喻人生不只有愛情 判囚8星期
地盤科文疑因求愛不遂,三度在地鐵站跟蹤女同事上下班,最長一次跟蹤時間達1小時。他被捕後獲准保釋,但他涉嫌用無人機偷拍該女同事。他最終保釋遭撤銷,今(23日)在觀塘法院承認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稱,被告求愛不遂,導致留下案底和失去自由,告誡他人生不只有愛情,親情和事業同樣重要,著被告好好反省及「理智啲」,判其囚8星期。
涉用無人機的控罪獲撤銷
被告巫駿靈,29歲,承認三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其於2024年2月5日、3月19日及28日犯案;巫在另案中被控窺淫,及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操作規定兩罪。基於認罪協商,控方在被告承認前案遊盪罪後,撤銷本案涉無人機的控罪。
X表明只是同事並稱可為被告介紹女朋友
案情指,被告和女事主X於2023年認識,雙方為同事。被告後來兩度向X示愛但遭拒絕,X指兩人只會是同事,有需要可以為被告介紹女朋友。
X見被告在後方即急急腳走
至2024年2月5日下午,X在上水的工作地點下班,行經上水站扶手電梯時,發現被告在其後方。X感到驚慌,立即「急急腳」登上開往金鐘方向的列車。她在擠擁的車廂內未再發現被告身影,但在油塘站下車後,在扶手電梯再次見到被告。X見狀報警,惟被告在警方到場前已離去。
車上睡著醒來發現被告站在前方
同年3月19日早上,X上班途經調景嶺站時,見到被告站在醫療中心外。X立即登上開往黃埔的列車,之後在車廂座位上睡著,在列車駛至黃大仙時睡醒,再發現被告就站在其前方,手持一部紅色手機並鏡頭面向X。
轉車後發現被告繼續跟著並注視著她
X認為被告在偷拍她,但因不知道被告會否對她不利,她便繼續裝作睡著,直到列車抵達九龍塘下車。X之後到往羅湖的月台上候車,再次發現被告同樣在候車並注視著X。X隨後上車,被告則仍停留在月台上。
X質問被告後致電其父求助
同月28日早上,X在淘大商場附近再次見到被告。被告在發現X望向他後,便先後行去附近的便利店和的士站,X則質問他:「仲要跟蹤我幾耐?」被告嘗試登上的士但失敗,X先後致電其父親及警方求助。
被告稱想確認女子是X是跟隨個半小時
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警誡下稱他除了在上水站碰巧見到X外,他之後都是因為想見到X,特意去到調景嶺及淘大商場「碰碰運氣」。被告又指,他當時在涉案三個地點均見到一名與X外貌相似的女子,因想確認她是否X本人,而決定尾隨她,分別尾隨了該人1小時、30分鐘及約10分鐘。
案件編號:KTCC772/2024、ESCC18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