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勇狗等涉滋擾阿布泰 15歲男生稱只在當演員 負責在店內罵人
已被泰國連鎖超市Big C收購的「阿布泰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去年初在初選案轉軚,突改認罪兼轉任控方證人,事件引發連串爭議。YouTuber「勇狗」等5男涉在初選案開審前,到阿布泰旺角分店叫囂,被控2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他們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否認控罪受審,15歲首被告在錄影會面透露,他當日與其他被告到該分店拍攝「歡樂片」,又提到「勇狗」有在店內辱罵林景楠,首被告稱因當時網上有不少關於阿布泰的負面評論,他們為「過癮」和「挑戰」而辱罵林。
該男生又稱,他只是充當演員,負責在店內責罵林,在現場拍片搏收視,他知其他人當時憎林,故想加入一起,警員問他為何要憎林,男生說:「唔知。」但他懷疑自己的演技或說話有問題,最後片段未有放上網。
五名被告:15歲男學生、16歲男學生、葉嘉健(26歲,文員)、葉子健(28歲,保險從業員)和曾維誠(25歲,無業),他們被控於2023年2月3日,在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地下「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的共用部份遊蕩,導致男子戴榮曦合理地擔心的安全或利益;兩未成年被告另被控於同月5日再度干犯上述控罪。
「勇狗」現任職夜更的士司機
「勇狗」曾維誠今遲到約半小時到達法庭,其代表律師向法庭解釋指,曾現時任職夜班的士司機,早下班回家後不小心「瞓著左」,才會未有準時到庭。裁判官聽罷警告他須遵守保釋條件,著他日後不能再遲到。
首被告稱到阿布泰分店拍歡樂片
庭上播放首被告的錄影會面,他透露早前在Instagram認識勇狗等人,相識約一個月。案發首天,首被告放學後與其他被告相約到阿布泰旺角分店「搞事」,作出一些滋擾行為並拍攝「歡樂片」。被告憶述,他當日陪同其他被告進入店內,其後勇狗在店內叫囂,內容涉及辱罵阿布泰老闆林景楠。約10分鐘後,各被告離開該店舖,並各自回家。
辱罵林景楠為過癮
警員其後問及他們為何要辱罵林景楠,首被告稱是為了「過癮」和「挑戰」林景楠,又指當時網上有不少有關阿布泰的負面評論和爭議。
首被告稱擔當演員拍片博收視
首被告在錄影會面續指,他在兩日後與另一名被告再到阿布泰拍片,以將片段上傳至網上「搏取收視」。他負責擔當演員的角色,在店內大叫和責罵林景楠,另一被告則負責拍片。惟首被告事後認為拍攝過程失敗,自覺其演技和說話有問題,故最後未有將片段上傳至網上。
只是跟人盲目鬧林
警員問首被告為何要做這些行為,他坦言說:「盲目咁做。」又指有其他人對林有「共同睇法」,故他想加入他人去「憎嗰個人(林)」。警員追問他憎恨林的原因,首被告回應:「唔知。」又稱只是:「跟人盲目鬧佢」。
估計勇狗上傳影片為呃like
庭上另播放16歲次被告的錄影會面,他稱當天只是在現場旁觀,未有參與拍攝和叫囂。他估計因為阿布泰老闆的政治立場「轉咗」,「勇狗」才會提議作出涉案行為。他又指「勇狗」後來將片段上傳至網上,次被告估計「勇狗」是想「呃like」、「博出位」,想讓其他有相同政治立場的人「follow佢」。
案件編號:WKCC315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