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MeToo】王永森遺書指患抑鬱 曾參與駁回寶馬山雙屍案上訴

撰文:劉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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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王永森,因涉非禮女下屬,獲准保釋候訊期間,於今晨被發現由大角咀海帆道住所墮樓身亡。警方在現場檢獲遺書,王在遺書內大致透露患有抑鬱多年。
事件亦引起法律界人士震驚,認為王作為高級政府律師,出庭前準備工夫做足,屢獲好評;但近年行為表現較為古怪而惹來非議。王在加入律政司的20多年內,曾代表政府參與多宗涉及謀殺、強姦案的上訴案件,當中的被告均遭法官判回上訴,包括轟動全港的寶馬山雙屍案及神父性侵男童案的上訴案等等。

加入律政司20多年 曾獲上訴庭法官讚賞

根據資料,洋名Vincent的王永森,曾留學澳洲,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後,於上世紀90年代回港,並加入當時的律政署工作。他於2002年以優異成績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因勤奮上進,獲得上司的讚賞,亦曾被上訴庭法官司徒冕公開讚揚其準備工夫充足及表現佳。王永森至今已有逾20年年資,先後被委派在不同組別提供法律意見及出庭打官司,生前隸屬刑事檢控科分科一 (法律指引),擔任高級檢控官,為原訟法案件提供法律指引。

時任高級政府律師時 參與多宗上訴案

翻查過往的法律文件,王曾代表政府參與處理多宗屬嚴重刑事案(包括謀殺、強姦及販毒案)的上訴案件,而有關被告均全遭法官駁回上訴。於2005年至2008年,時任高級政府律師的王永森,曾就多宗發生於八、九十年代的謀殺案,代表政府出席上訴聆訊。其中較為人熟知的是85年寶馬山雙屍案,被告之一的張有恆,因不滿刑期過重而提出上訴。於2006年4月,上訴庭駁回其上訴,當時王是政府的代表律師。

而風化案中,天主教香港教區前見習神父劉嘉兒,因涉性侵15歲男童被判入獄。於2004年11月,劉上訴至終審法院圖翻案,王代表政府出席聆訊,最終劉的上訴被駁回。而名律師鄧國華,曾因涉強姦及非禮家中菲傭,被判入獄七年。於2002年1月,鄧亦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王永森亦有份參與該宗上訴案。

時任高級檢控官時 參與多宗重大案件審訊

至於刑事案方面,於2011年11月,王作為高級檢控官,曾代表政府出席芭蕾舞學校校長徐滿芬的劫殺案聆訊,最終被告被判囚10年。而最近的一宗案件,是於今年一月,王身為政府高級檢控官,出席一宗古洞路麒麟村的億元可卡因案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案,最終被告被判入獄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