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metoo】高級檢控官王永森被控4非禮罪 涉3名女事主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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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王永森涉嫌在金鐘政府合署非禮數名女子,被控4項非禮罪,案件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因需時處理新文件,向法庭申請押後。裁判官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王永森獲准保釋候訊。

高級檢控官王永森被控4項非禮罪。(林若勤攝)

案發於金鐘政府合署

被告王永森(49歲) 被控4項非禮罪。被告今天身穿西裝出庭應訊,期間被告一直將手擺在身後。

控罪指王在2014至2017年間,在金鐘政府合署高座內,先後非禮3名女子X、Y及Z,包括在2014年12月29日,在政府合署高座俱樂部非禮女子X;在2017年6月23日政府合署高座近7樓非禮女子Y、及在2017年某日和2018年4月17日在高座7樓入口及一辦公室外非禮女子Z。

辯方需時翻譯文件

王永森表示明白控罪,其代表律師指需時翻譯文件,而且辯方亦剛剛收到了新的文件,向法庭申請押後。裁判官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接觸控方證人,亦需在每月的首日到旺角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275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