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在單獨照顧其快將3歲女兒時,女兒突出現腦出血症狀昏迷,醫生認為女童曾遭搖晃致腦硬膜出血,送貨員卻指女兒「跣到」,其女在滿3歲當天不治。送貨員否認謀殺,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被告曾認搖晃其女,亦曾言要把女兒「當狗咁樣教」,並要用打罵令她服從。事發當日,女童母親下樓買早餐時,仍見女童清醒地與被告對話,惟不久後她與被告通電話時,獲告知女兒昏迷,被告並用視象叫她查看情況。
被告劉佳坪(42歲,送貨員)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下稱:雅思)。
被告曾向因用腐液淋女友入獄
控方開案陳詞指,這是一宗很沉重的案件,女童梁雅思出生後兩星期,被告與女童母親,即被告的女友梁小欣(下稱:梁)發生爭執,被告用腐蝕性液體潑向梁,梁因受傷無法照顧雅思,雅思因而交由保良局及寄養家庭照顧,梁每星期會探望雅思一次。社署經評估後,於2020年1月4日把雅思交回給梁照顧。
曾因無法忍受雅思哭喊把母女趕出門
被告同年5月出獄後,與梁及雅思同住,他對雅思嚴厲粗暴,曾多次襲擊雅思,他與梁的WhatsApp對話中曾揚言:「要當係狗咁樣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自己」,更曾因無法忍受雅思哭喊和尿床,而將兩母女趕出家門。
梁外出買早餐時仍見女兒清醒
梁在同年7月18日出外買早餐,她出門時仍看到雅思與被告談話,此乃她最後一次看到女兒清醒的畫面,梁約十多分鐘後折返家時,女兒已陷入昏迷,沒有反應,她被送往醫院搶救及治療後,雅思在3歲生日當天證實不治。
被告承認誤殺但否認謀殺
控方透露,被告承認誤殺罪,但否認謀殺,控方只需指出,被告作出襲擊雅思的行為時,出現要殺死她,或令她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的意圖,並將其想法付諸實行,導致其死亡,便可構成謀殺罪。
被告曾因搖晃雅思認虐兒罪
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與女童母親梁小欣從未結婚,他在2017年8月12日和梁發生爭執時,曾用腐蝕性液體潑灑梁的身體,被告曾因而入獄。被告亦曾承認一項虐兒罪,指他多次故意襲擊及虐待雅思,行為包括捉緊雅思的肩腰不停前後用力搖晃,使雅思的頭部不停前後搖動,維持10 秒。案發當日,他亦曾搖晃雅思。
案發時被告與雅思獨處單位
事發當日,被告與雅思獨處於單位,當時雅思的身體狀態及言行舉止均正常。梁外出後致電被告,獲告知雅思昏迷,被告並以視像電話讓梁查看雅思的情況。被告聲稱雅思在家「跣到」昏迷。
雅思被診斷為搖晃兒童綜合症
雅思被送醫院後,被診斷為搖晃兒童綜合症,導致急性腦硬膜下大量出血、缺氧性腦損傷、廣泛視網膜和視網膜前出血。
多番稱女兒從床上摔倒受傷
被告無立刻致電999報警求助。他曾多次對女童母親、999 控制中心人員、救護人員及醫護人員稱,雅思是在床上摔倒而受傷的。
控方明天(18日)將傳召雅思的母親作供。
案件編號:HCCC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