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大力搖晃男嬰 致患癲癇兼成嚴重智障 官斥毀人一生囚50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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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把13個月大兒子交地盤工妻子一家照顧,期間地盤工為男嬰洗澡時,涉大力搖晃男嬰,男嬰之後出現昏迷、呼吸衰竭及視網膜出血等症狀,經診斷後證實男嬰的神經系統已永久損害,出現痙攣性四肢麻痺和癲癇症,從此不能正常飲食,需透過胃部造輸入食物,並造成嚴重智障。地盤工人今(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虐兒罪,法官判刑時指男嬰一生盡毀,地盤的行為為他帶來悲劇後果,判地盤工入獄4年2個月。

被告梁碩豪,27歲,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16年10月22日,在油麻地文華樓一個單位內,故意虐待13個月大的男嬰X。

曾給男嬰食哮喘藥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時因見X 呼吸困難,驚慌下搖晃X數次,之後亦給他服食哮喘藥,但情況未見改善,已盡快帶X到醫院。辯方又指,被告深感後悔,並向X和其家人致歉。而被告和妻子育有兩女一子,他為家中經濟支柱。

男嬰案發前一個月與被告一家同住

案情指,男嬰X來自單親家庭,他的母親因工作關係,聘用被告妻子作保母,男嬰在案發前約1個月,大部份時間都與被告一家同住。

2016年10月22日下午,被告的妻子帶同男嬰和她自己的女兒外出,同日晚上10時返回油麻地住所。大廈閉路電視片段所見,男嬰當時仍有郁動,對他人有反應。

醫生見狀感懷疑報警

根據被告說法,男嬰之後在住所大哭。被告替他洗澡時,男嬰仍繼續哭泣,其後更呼吸困難。在洗澡後,被告給男嬰哮喘藥,但男嬰情況未有改善,明顯很疲倦、有睡意,亦對其他人拍他沒有反應。被告晚上11時許帶男嬰到廣華醫院求醫,醫生懷疑屬「搖晃嬰兒綜合症」個案報警,被告因而被捕。

男嬰曾接受開顱手術

醫療報告指,男嬰被送院時已出現呼吸衰竭和昏迷,其後並發現有腦水腫和視網膜出血。他需長期睡在病床,對外界環璄反應有限。此外,X曾因顱內血壓高,需接受開顱手術減壓。

患癲癇症未能正常飲食

事件令男嬰的神經系統造成永久損害,他亦有痙攣性四肢麻痺和癲癇症,會有癲癇發作,去年曾幾天病發一次,或一天病發幾次。此外,男嬰因未能正常飲食,需透過胃部造口輸入食物。X的視力亦非常差,並屬嚴重智障。同時,X因腦麻痺而髖骨移位,胸和足部需穿上固定裝置

事主至今居於療養院

據悉,男嬰X現已是一名將近6歲的小孩,現居於療養院,其情況穩定,未有惡化。他不能正常走路,需坐輪椅。在進食方面,X的情況曾有好轉,可進食蘋果,但之後病況轉差,需進食流質食物。

官接納沒預謀虐待時間亦不長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負責照顧X,而X當時年僅1歲多,未能反抗和求助,其命運掌握在被告手上。

法官接納被告沒有預謀,且虐待的時間不長。惟無論被告對男嬰搖晃,或是其他形式的撞擊,使用的力度都一定非常大,造成嚴重後果,令男嬰受永久的損害。法官甚至指,被告的行為為男嬰帶來悲劇後果,指男嬰的一世盡毀,也不為過。法官亦透露,X的母親亦因事件感到內疚,會回想事件。她有創傷後遺症,有自殺念頭。

被告在案發後兩天被捕,但2017年7月起,不用再到警署報到,至去年才再次被捕及遭起訴。法官不認為控方檢控有延誤,但考慮整體情況,決定減刑兩個月,而最終判刑為4年2個月。

案件編號:HCCC10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