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頭襲大嶼】貝澳倒泥申請 城規會環保署打對台 揭城規例無力

撰文:賴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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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土地為何泥頭處處?執法不力又是誰之過?現時處理建築廢物及堆填活動,分別是由環保署及規劃署按相關法例執法。不過,近月貝澳的一宗填土申請,城規會拒絕其申請,但環保署已發出了確認書。立法會議員批評法例有洞漏,鼓勵合法倒泥,促請政府儘快修例。

貝澳泳灘附近一片濕地近月有填土工程,土地業權人稱在上址進行復耕。(賴俊傑攝)
填土工程地點是水牛棲息的濕地。(賴俊傑攝)

城規會拒倒泥申請 環保署發確認書

去年11月,民間組織守護大嶼聯盟發現貝澳泳灘附近一大片濕地,新增了大範圍的填土工程。召集人謝世傑與記者於本年1月到場視察,發現該土地被圍封,場內擺放了建築廢料、盆栽及扢了一個水池,門外則貼有「優化土地進行復耕行動」標語以及環保署發出倒泥確認通知書的告示,顯示倒泥面積411平方米,高1.2米,期限至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

環保署發現有偷步倒泥

環保署回覆查詢時表示,自去年11月起收到10宗投訴,並發現收到有該地段的申請前,該處已有倒泥活動,正展開調查,包括向地主及有關人士蒐集資料及進行會面、從附近的監察攝錄系統找尋可疑車輛作跟進調查等,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涉及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定必採取法律行動。

不過,記者發現,土地業權人於去年11月曾向城規會申請填土1.2米作農業用途,但有關申請於本年1月被拒,原因是沒有此需要、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工程不會對鄰近地區的生態及景觀造成不良影響,以及批准會為同類申請立下不良先例。翻查資料,城規會於2013年亦曾拒絕貝澳老圍村一土地的同類申請。

土地業權人指復耕可令荒廢農地的生態回復多樣性。(賴俊傑攝)

業權人:我奉公守法 不能阻我耕田

根據土地註冊處,該片土地的業主為歐陽錦屏,於2014年以125萬元購入。香港01聯絡到其丈夫古漢基,他稱自己與太太從事正當農業多年,沒料到會遭民間和政府反對,堅稱在上址復耕,目的是推廣有機農業,讓普羅大眾有機會食到有機蔬果。古解釋,向城規會申請填土是因為每逢雨季均會水浸,「我打算奉公守法,從正途向政府申請,講到我好似搞事分子咁。我依家唔係種大麻呀,你地阻止唔到我係度耕田。」

對於被指倒泥及填土破壞生態,他指場內的並非建築廢料,而是二手建材循環再用,「我係私人農地上擺放謂廢料,又與人何干呢?」他認為,現時農地荒廢,生態單一,復耕可吸引蜜蜂、蝴蝶及蚯蚓等,也可吸引雀鳥,牛糞助施肥,保障農田生物多樣性,又否認會將農地變棕地,「放長雙眼睇過多幾年會唔會變棕土?」

梁耀忠指現時法例無法監管倒泥活動,促請政府修例。(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議員:當局指修例過程複雜 批只空談保育

立法議員梁耀忠認為,上述個案反映現時政策的矛盾及荒謬,無法保護濕地生態,反變相令土地佔用人或發展商「合法倒泥」。梁指,公眾認為環保署是對非法倒泥及填土的把關部門,但是這只是一個「美麗的誤會」。因為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只要合法土地佔用人同意,便可進行相關活動,環保署只會循例通知其他部門按其職權跟進。這只是一個確認程序,而非審批機制,即使有其他部門認為相關活動違規,環保書亦會照簽確認書。

而作為海岸保護區,規劃署對發展是有嚴格的限制,但礙於大嶼南沒有發展審批地區圖覆蓋,因此,署方在該區的違規行為是沒有執管權,根本束手無策。

梁認為,修例是阻止非法倒泥的唯一,但政府早前回應他指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將涉及複雜的技術及法律問題,亦須顧及實際環境及對政府部門的人力資源需求。政府現階段未有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的具體建議及時間表。他批評政府口講「保育南大嶼」,但明知法例有漏洞又遲遲不修例,只是空口講白話,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更指要加強公眾教育,令人莫名其妙。

貝澳泳灘附近是一片濕地,為水牛族群的棲息地,然而倒泥活動卻威脅他們的生存空間。(賴俊傑攝)

規劃署表示,位於貝澳及水口的多個地點在《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LC/21》是劃作「海岸保護區」地帶。根據大綱圖的《註釋》,除非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批給的許可,否則不得在「海岸保護區」進行填土或挖土工程。

規劃監督在該處沒有執管權力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監督只可以在發展審批地區涵蓋的地方對違例發展進行執管工作。由於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圖在1980年擬備,即在1990年《城市規劃條例》引入執行管制權力以前,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20(2)條,城規會不得把已包括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中的任何地區指定為發展審批地區,故此上述地點不屬發展審批地區圖覆蓋的範圍,規劃監督在該處沒有執管權力。

守護大嶼聯盟:有必要修例

守護大嶼聯盟謝世傑指,現時的條例說明了即使有人明知不能在海岸保護區內填土或倒泥,規劃署亦無可奈何,條例形同虛設。而水口的個案更反映修例的必要性。因為不涉及外來泥土傾倒,更不需要經環保署確認,佔用人便可肆無忌憚挖泥填土。即使數月來多個部門接獲投訴,均表示法例所限無法執法,變相是無政府狀態。聯盟認為,修改現時廢物處置及城規條例,賦予各部門執法權力,是唯一阻止倒泥破壞生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