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公共車輛酒毒駕等違例 逾3000司機測試拘兩人 派逾萬告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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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交通總部表示,留意到今年第四季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酒後駕駛的情況有上升趨勢,所以統籌五大總區交通部,進行代號「追捕者」及「駒始」的針對性專題行動。行動中,共向3,342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並對懷疑吸食毒品的司機進行毒駕測試。
其中,警方於11月27至28日,分別在欣澳及葵涌區截查一名的士司機及一名小巴司機,他們均未能通過毒駕測試,涉嫌「藥後駕駛」被捕。另外,3名的士司機亦分別涉嫌「欠交罰款而被通緝」、「濫收車資」及「以招攬載客方式取酬」被捕。
小巴涉毒駕|警葵涌廣場截查綠van 男司機測試呈陽性當場被捕
除軍裝人員執法外,警方亦調配便裝人員喬裝乘客留意司機駕駛情況,就司機違規行為進行觀察及蒐集證據,以打擊相關罪行。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1,677張定額罰款告票及法庭傳票,當中包括1,147宗橫越雙白線、641宗不小心駕駛、386宗未佩戴安全帶及100宗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違例。
警方表示,將會以不定時和不同形式執法,包括繼續調配便裝人員在車上進行觀察,一旦發現司機在駕駛期間懷疑干犯違規行為,會即時作出票控。警方亦會持續於公共運輸交匯處及專營小巴站附近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從而提升道路安全。
警方重申,「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均是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面臨最高3年監禁及罰款2.5萬元。公共服務車輛司機肩負重要的社會責任,警方提醒所有公共服務車輛司機,切勿在酒後或藥後駕駛,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 11月28日葵涌廣場專線小巴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