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城門谷運動場廁內吸電子煙斷正 17歲青年涉管第一部毒藥被捕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今日(27日 )下午4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懷疑有人在荃灣城門谷運動場一洗手間內吸食電子煙。
警員接報到場,在涉事17歲青年身上,檢獲一支懷疑電子煙及一粒懷疑電子煙彈。經初步調查,青年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尼古丁(煙草產品除外)屬第一部毒藥,而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被歸類為藥劑製品。《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則訂明,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控煙辦打擊非法電子煙拘27歲男 檢加熱煙機及400支另類吸煙產品男警兩月兩次涉藏毒被捕 檢可卡因、藍精靈、電子煙等 周六提堂警太子道東拘兩男女 揭寓所藏大麻煙油及電子煙機值逾$14萬日出康城兩男遇查 揭住所變電子煙彈製造工場 警再拘29歲女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