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太子道東拘兩男女 揭寓所藏大麻煙油及電子煙機值逾$14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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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29日)晚約7時,在太子道東截查兩名男女。其後,人員搜查他們在上址附近的住宅單位,並於屋內檢獲31支懷疑大麻煙油及440部電子煙機。行動中,檢獲的證物市值共約14萬元。
經初步調查,該兩名分別31歲姓葉本地男子及24歲姓裴本地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和「售賣及管有另類吸煙產品」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另外,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第371章),任何人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