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無業女涉向政總擲油漆彈 被暫控「刑事毀壞」周六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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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19日)晚上,金鐘政府總部一道面向夏愨道的側門外花槽,遭人從天橋上投擲油漆彈,致石壆和地面「染紅」,範圍約2米乘3米。特區政府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後,昨日(21日)於大角咀埋伏拘捕一名涉案女子,相信她因個人情緒及家庭生活問題而犯案。警方表示,該名被捕女子已被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明日(23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檢獲破裂玻璃樽,並在女被捕人住所內,檢獲其犯案時所穿的衣服,波鞋及手提袋等,這些物品均染上紅色油漆。(陳浩然攝)

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蕭智謙昨日交代案情時指,警方前日(20日)接獲報案,指於夏愨道近添美道行人路花槽被淋潑紅油。蕭指,案發為周二晚上8時15分,當時有一個裝有紅色油漆的玻璃樽,從連接政府總部的行人天橋平台拋下夏愨道,擊中政府總部花槽及對開行人路,地面留有大量油漆痕跡,警員於現場檢獲一個破裂的玻璃樽,事件中無人受傷。

11月21日,警方檢獲一個破裂的玻璃樽。(陳浩然攝)

港島總區刑事部經翻查閉路電視及作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名女疑犯,昨早進行埋伏式行動,在大角咀63號埃華街休憩花園外,拘捕一名姓麥(46歲)女子,其後將她押回其位於工廠大廈的住所搜查,並檢獲她犯案時所穿的衣服、波鞋及手提袋等。被捕女子報稱無業。

蕭智謙表示,這些衣物及波鞋均沾有紅色油漆,相關證物稍後會進行化驗,而案件經初步調查後,相信女被捕人犯案動機是與其個人情緒及家庭生活問題有關。

警方檢獲破裂玻璃樽,並在女被捕人住所內,檢獲其犯案時所穿的衣服,波鞋及手提袋等,這些物品均染上紅色油漆。(陳浩然攝)

特區政府早前發出聲明,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並強調警方會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對所有違法行為必定追究到底。

警方檢獲破裂玻璃樽,並在女被捕人住所內,檢獲其犯案時所穿的衣服,波鞋及手提袋等,這些物品均染上紅色油漆。(陳浩然攝)

警方提醒,刑事毀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警方非常重視案件,並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警方會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11月20日 警方在政總搜證現場▼

11月20日,政總對出地面遺下疑是玻璃碎,懷疑歹徒擲盛有油漆的玻璃樽。
11月20日,政總對出一個花槽遭人擲油漆彈,致石壆和地面染紅色,受影響面積約2米乘3米。
11月20日,警方刑事調查隊到場。(黃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