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襲裁判官|32歲男手持1刀 警搜身查袋再檢3刀及可疑粉末、液體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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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非禮案罪成並已完成刑期的32歲男子,今早(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被警員制服及拘捕,3名警員受傷送院。現場消息指,除了疑犯手持的一把刀外,警方在其身上及袋中,再檢獲另外3把刀,以及兩樽可疑粉末及4樽可疑液體等,由於初時暫未知粉末、液體屬什麼物質,故警方召爆炸品處理課(EOD)到場跟進。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其後交代案情時表示,檢獲的液體內含易燃物質。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企圖持刀襲擊裁判官事件,3名警員制服疑犯期間受傷需要送院。

據了解,警方檢獲的4把刀,其中一把由疑犯手持,兩把在其身上搜出,餘下一把則在疑犯的袋內檢獲;疑犯袋亦被搜出兩個載有可疑粉末的樽,以及4樽可疑液體,另被搜出與其非禮案件相關的判決書等文件。法院外則泊有一部懷疑屬於疑犯的單車,警員圍封單車調查及搜證。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其後交代案情時指出,檢獲的4把刀分別長27至46厘未,其中案發時疑犯手持的46厘米長刀是全新;他被制服時身上另檢獲兩把較新淨、不似有用過的刀;餘下一把刀則較舊。警方在疑犯身上及隨身物品另檢獲4樽溶液及兩樽粉末,溶液有易燃物品成分,兩部打火機、兩部打火槍、一盒火柴,亦有疑犯所涉、一宗發生於2020年刑事案件的判決書及文件,文件涉及對該宗案件裁決的不滿。

由於疑犯懷疑藏有粉末,爆炸品處理課到場調查。(翁鈺輝攝)

據了解,32歲姓李男疑犯早前涉及非禮案,被裁判官判處罪成,李男上訴被駁回,已完成刑期。有人懷疑懷恨在心,今早約10時15分,李男趁該名裁判官審訊案件時,在旁聽席聽審,其間從袋中取出一把刀,衝向裁判官席欲向裁判官施襲。

裁判官見狀即刻避開,庭警見狀即時上前制止,李男事敗逃離法庭,被女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交通警在庭外被制服,並將其拘捕,及送往醫院檢查。

警員在法院出入口發現一部單車,懷疑屬於疑犯,正圍封調查。(翁鈺輝攝)

3名制服李男的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鎅傷手部,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案件現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律政司對事件予以強烈譴責,並指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定必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據悉,李男牽涉的非禮案案情指,他在尖沙咀登上往中環的港鐵列車後,被指兩度用手指摸事主。事主捉住李男衣袖,李男解釋因人多,事主卻指李男如彈琴般摸她,並決定要報警。其間李男曾要求乘客做證,但乘客均稱背著他未看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