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候車漢遭推出馬路捱撞 27歲男落網 疑不滿贏波言行施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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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周一(14日)深夜發生推人出馬路案件。一名49歲候車男在太子道東Mikiki商場對開巴士站被人推出馬路,遭雙層九巴撞傷,幸無釀成慘劇。警方翻查大量「天眼」後鎖定疑犯 ,昨晚(16日)拘捕一名27歲本地男子,他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消息稱,事前兩人身處同一間桌球室,受害人「篤波」獲勝後,在邊觀看的疑犯不滿其態度「好串」,跟蹤對方及施襲。警方相信為個別事件,並非無差別襲擊。

警方在場調查事件,涉事巴士停在巴士分站候查。(李家傑攝)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督察歐陽盈政稱,警方於周一(14日)晚上約11時45分接獲報案,一名49歲男子於太子道東巴士站等候期間,被一名男子從後襲擊,他失平衡跌出馬路,撞向一輛準備離站剛起步的巴士。疑犯沿太子道東往觀塘方向逃去。受害人面、手及肩擦傷,清醒由救護員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

鑑於案情嚴重,警方十分關注案件,經過深入分析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迅速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昨日(16日)採取拘捕行動,於牛頭角區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捕一名姓謝(27歲)本地男子。疑犯報稱任職倉務員,現正被扣留調查,將會被落案起訴。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督察歐陽盈政(左)及黃大仙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周俊軒(右)交代案件。(戴慧豐攝)

黃大仙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周俊軒指,案發前,疑犯與受害人曾於另一地點相遇,疑犯因不滿意受害人的言行舉止,於是跟蹤至上址施襲,警方相信,今次案件為個別事件,並非無差別襲擊;疑犯過亦沒有精神病記錄。

消息稱,事發前兩人身處新蒲崗同一間桌球室;受害人「篤波」獲勝後,在旁觀看的疑犯,不滿有人態度囂張「好串」,其後跟蹤對方及施襲。

傷者面及手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李家傑攝)

案發於周一(14日)晚上約11時50分,姓陳(49歲)男事主與友人在太子道東Mikiki商場對開巴士站候車,期間突被一名陌生男子推出馬路,一輛埋站後剛開車的98C雙層九巴急煞,但仍收掣不及將其撞倒。事主面、手受傷,幸仍然清醒,由救護車送院。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