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賣淫集團拘39人 內地女肉金僅$600 集團抽佣一半月賺$300萬

撰文:曹德熙 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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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瓦解一個由本地黑幫操控、活躍於東九龍區及廣東省的中港賣淫集團。警方調查發現集團在廣東省有接頭人,負責招攬內地女子以雙程證來港,在九龍區內酒店非法賣淫。故此,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與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交流情報,追查3個月,於昨今兩日(8日至9日),警方聯同香港入境處人員採取行動,拘捕39人,並檢取11萬現金、凍結3個收款的銀行戶口,總值435萬元。調查發現,性工作者所有在港起居飲食由集團包辦,她們絕大部分時間留在酒店工作,有人每次交易肉金僅600元,而集團從中抽佣一半。警方相信集團每月可賺取300萬元。

被捕人士分別為5男34女,年齡介乎17至75歲,當中包括集團主腦、6名骨幹成員、32人為性工作者,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9人。(警方提供)
警方指集團為性工作者提供不同用品。(翁鈺輝攝)

賣淫女子著校服、職業制服拍照 放上TG吸客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講解集團運作。警方自今年五月起發現一個活躍於東九龍的三合會組織,擴展非法賣淫的情況。集團先聯絡廣東省的接頭人,在內地安排有意賣淫女子以雙程證到港,到九龍區酒店進行賣淫。

警方又指,集團會負責賣淫女子在港的日常及起居生活,準備所需衣物、提供賣淫所需工具,包括避孕藥及避孕套等。集團亦會拍攝其身穿校服或特定職業制服的性感照片,上載到Telegram等社交媒體吸引客人,經配對後,客人會獲安排獨自前往酒店房間進行交易。每次交易以現金交收,由客人直接交予性工作者,金額約600至1600元,集團會抽佣一半。

警方簡報集團架構及運作方式。(翁鈺輝攝)

由於涉及跨境賣淫活動,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隨即與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進行情報交流,經連月調查後,最終在過去兩日展開代號「火原」的執法行動。行動由東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聯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觀塘警區聯同入境處負責,共分為3部分。

51歲女骨幹身藏11萬元 警﹕當日獲得的收益

東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指,首先,人員昨日在觀塘區及尖沙咀區的3間酒店放蛇,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25名持雙程證來港的性工作者(17至46歲),並以「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在2間酒店拘捕2名骨幹成員,分別為1名51歲本地女子及1名30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警方在該名51歲女子搜獲約11萬元現金,相信是她當日在性工作者身上獲得的收益。

至今日早上,警方在全港各地進行收網,以涉嫌「控制他人賣淫」罪名拘捕集團主腦與另外2名集骨幹成員(27至46歲),部分人士有三合會背景。警方亦拘捕1名56歲女子涉及為集團清洗犯罪得益,以「洗黑錢」罪名被捕。調查發現集團將收到的現金再存入用來「洗黑錢」的本地銀行戶口,相信已清洗超過3,300萬港元的思疑犯罪得益。行動中,警方成功凍結3個銀行戶口及其內存的435萬港元。

此外,人員過去兩日在觀塘區掃黃,並以「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拘捕7名持雙程證來港的性工作者(33至38歲),並以「准許處所用作賣淫」拘捕1名75歲本地男子。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9人,分別為5男34女。(警方提供)
東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東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右)簡報案情。(翁鈺輝攝)

警方警告,「控制他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准許處所用作賣淫」均屬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處監禁7至14年;另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洗黑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相關財產亦有機會被凍結,甚至充公。

警方重申,打擊黑社會、犯罪集團及有組織罪行一直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加強情報搜集,並且適時作出重點執法行動。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9人,其中6人為賣淫集團主腦及骨幹,其餘32人為性工作者。(警方提供)
行動中,共39人被捕。(警方提供)
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右)簡報案情。(翁鈺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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