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偕警放蛇搗尖沙咀旺角「樓上吧」 9名顧客涉吸水煙收告票

撰文: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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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辦聯同警方今晚(13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在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活動,派出探員喬裝顧客,在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及尖沙咀的「樓上吧」視察,揭發有職員向顧客提供水煙服務。人員趁時機成熟時表露身份,向9名非法吸食水煙的顧客發出告票,並檢走水煙機等大批證物。消息指,人員在旺角執法期間,敲門多時才能進入店內,最終向客人發出罰款告票,涉嫌在禁煙區內吸食水煙。據了解,同店於今年5月,亦曾被揭發向顧客提供水煙服務。

人員在旺角一間「樓上吧」,向4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羅日昇攝)

控煙酒辦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並會考慮向涉嫌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條例》)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或食肆經營者作出檢控。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煙草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銷售和推廣煙草產品的限制。《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

此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衞生署發言人呼籲酒吧/食肆負責人和場所管理人切勿協助任何人觸犯禁煙規定,或在禁煙區內向顧客提供水煙器具和煙草以作吸用。

▼ 控煙辦偕警旺角酒吧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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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煙辦偕尖沙咀酒吧執法 ▼

人員分別在兩間位於旺角及尖沙咀的「樓上吧」,向多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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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發言人強調,控煙酒辦會就每一宗違例吸煙投訴作出跟進及調查,並會到有關場所巡查及執法。控煙酒辦亦會不時與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聯合巡查及執法行動(包括便裝行動),以提升執法成效。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及持續嚴厲執法,以打擊非法吸食水煙活動。在過去12個月,控煙酒辦共採取25次針對在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的「放蛇」行動,並向違例吸煙者發出7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向違反其他相關罪行的店員及酒吧/食肆負責人發出74張傳票。

發言人表示,水煙是吸煙產品,其所用的助燃物(如煤炭)在燃燒時會產生高濃度一氧化碳。由於吸食水煙時,使用者會吸得更深及時間更長,所攝入的有毒化合物份量一般比吸用捲煙時多。通常吸食一小時水煙的煙霧吸入量,可達一根傳統捲煙的100至200倍。同時,共用水煙器具會增加水煙使用者感染結核病等傳染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