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限期前已交首期19萬「利得稅」 指稅局拒提供書面暫緩文件
撰文:郭梓謙
出版:更新:
香港記者協會上月底表示,被稅務局追討2017至2018年度,超過40萬元的利得稅;當局又預告稍後或會追收其他年度利得稅。記協今日(28日)再向會員發信指,指稅務局只應允無條件暫緩繳付其中15萬元,餘下的30萬元稅款,記協已繳付第一期款項;最後評稅則有待該會與局方交涉。
惟記協也在信件中表明,至今只從電話得知獲暫緩稅款之數目及繳款日期,未能收到任何信件或電郵等書面暫緩通知;要求稅務局盡快提供正式信件,保障記協權益,並適時交代進展。
記協在信中提到,早前已反對局方評稅,因為過去協會的資金主要來自公營及商業機構無條件捐贈,不符《稅務條例》對「利得稅」的定義,故不應被收取利得稅。
記協透露,提出反對後,局方只答應無條件暫緩繳付其中15萬元,至於餘下30萬元稅款,則分作兩期,當中第一期近19萬稅款不獲暫緩,而協會已在今日最後期限繳付;而第二期逾11萬稅款則獲有條件暫緩。目前協會決定以儲稅券形式預繳。
惟最後評稅仍會與局方交涉,如最後評稅比暫繳款項少,差額則可獲發還。記協稱,會積極保障協會權益,並考慮循法律途徑解決稅務爭議。
記協又強調,至今只獲電話通知獲暫緩稅款的數目及繳款日期;而稅務局一方,則以負責職員正放病假為由,拒絕在繳款日前,提供任何信件或電郵等書面形式的暫緩通知。故記協為免被罰款,只能於今日到期日內繳交局方聲稱的第一期稅款。目前亦已要求稅局盡快提供正式信件,以保障協會權益,並適時向會員交代進展。
23條立法|鄧炳強:公眾利益豁免標準應很高 拒諮詢記協稱欠認受記協指稅局追收逾40萬元利得稅 感大惑不解 已安排專業人士跟進車牌查冊收緊|運輸署反駁記協聲明 批評錯誤解讀終審法院判決車牌查冊收緊|記協去信運輸署稱新安排不尊重終審裁決 促請檢討記協主席陳朗昇採訪遇截查 涉拒出示身份證 阻差辦公罪成囚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