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拍門檻下降 「過來人」香檳大廈原業主冀政府助爭取合理收購價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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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正修訂強拍條例,內容包括強拍門檻進一步降低, 立法會正審議相關草案。今年1月剛完成強拍的尖沙咀香檳大廈B座,曾經歷十多年收購過程,有原業主今日(1日)出席相關會議批評條例有漏洞,對建議中提到的政府擔保貸款專項計劃也有所保留。

香檳大廈B座原業主丁先生認為,若政府有意幫助小業主,須協助小業主在訴訟前得到一個合理的收購價。除了上述所講,丁先生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提到收購過程中常有估價不一情況出現,也提到一些事例,指收購及強拍過程中,小業主有很多事情,需要留意。

▼2024年1月 香檳大廈B座完成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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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2023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更新及精簡強制售賣制度條例草案,建議把指定地區樓齡達50年的私人樓宇強拍門檻,由現時80%業權,降至70%或65%,樓齡愈高,門檻越低。如私人樓宇並非坐落指定地區,樓齡介乎60至69年,申請強拍門檻亦降至70%。至於樓齡達70年的私樓,則不論地點,強拍門檻劃一改為65%。

修例建議強拍申請門檻。(立法會文件)

發展局擬設立的專責辦事處為業主轉介專業或專家服務

今年1月完成強指的香檳大廈,有部份原業主今日出席立法會《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其中丁先生指,條例本身有漏洞,冀當局協助促成發展商與小業主調解,爭取合理收購價,避免訴訟。

他指要達到上述目標,當局宜修例,授權土地審裁處在有需要時,可委派獨立第三專業測量師,為有關物業進行獨立估值及制定報告。而據立法會資料,發展局擬設立的專責辦事處,會在調解失敗後,少數份擁有人決定進行訴訟,反對或質疑強拍申請人製備的估值報告時,轉介專業或專家服務。

香檳大廈原業主:進行訴訟方案由愛小業主變害小業主

就修例建議中提到的政府擔保貸款專項計劃,丁先生也有所保留,並指是基於自身經驗而講,擔心計劃會令一些無能力進行訴訟的小業主,因而進行訴訟,「本來係想愛小業主嘅方案,可能變成害小業主」。

他認為若然政府有意幫助小業主,要做的並非為他們提供擔保,向銀行借貸進行訴訟,而是加強機制,協助小業主在訴訟前得到一個合理的收購價,避免冗長且昂貴的訴訟。

丁先生此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也曾提到,收購過程中常有估價不一的情況出現,以香檳大廈B座為例,同一個單位,發展商聘用的測量師行得出的估價、與業主自行聘請測量師得出的估價,兩者可以相差50%至100%。

除了上述所講,丁先生也通過尖沙咀香檳大廈B座的一些例子,指收購及強拍過程中,小業主有很多事需要留意。

丁先生也指出,收購過程中常有估價不一的情況出現。(馬楚烽攝)

事件一:發展商何時持有八成業權?

丁先生出示三封信件,據信上日期分別是在2018年8月及9月發出,發信人為萊坊測計師行有限公司(Knight Frank Petty Limited)。

萊坊測計師行在信中稱其客戶、即恒基兆業地產旗下的高遠投資有限公司已持有香檳大廈B座八成業權,有意申請強拍,請業主同意他們進入各單位度尺,進行估值。然而,丁先生跟數名商舖業主對「持有八成業權」說法抱有質疑,曾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明,惟一直未獲回覆。

丁先生認為,若然萊坊在發出該些信件時,其客戶未持有八成業權,或會令部份業主着急,草草接受收購。他又提到,恒地旗下的高遠投資有限公司連同其他多間姐妹公司,是在這些信件發出後兩年、即2020年,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

恒地:發信前並未獲其授權 「持八成業權」內容有誤

翻查恒地的年報,香檳大廈B座、即金巴利道16號,也是在2019年的年報,始出現於持八成業權的列表中。恒地就此事作電話回覆時,稱事後才發現萊坊向香檳大廈業主發相關信件,而發信前並未獲其授權,信中「持八成業權」的內容也有誤,恒地引述萊坊解釋是屬「手民之誤」。

恒地又指,以往即使持有某處地方八成業權,也不一定會即時公布或即時申請強拍,仍要考慮很多因素。恒地其後在書面回覆時也表示,集團於2019年年報上首次正式公布持有尖沙咀金巴利道16號 (香檳大廈B座) 八成以上業權,此前從未正式對外披露過業權份數。

萊坊:信件中稱客戶已持有八成業權屬「手民之誤」

《香港01》就事件也向萊坊作查詢,萊坊專業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致馨電話回覆時指,信件中稱客戶已持有八成業權屬「手民之誤」,並指發出信件,主要是希望到各業主的單位度呎。他提到,當時也有業主收到信件後報警,他亦曾落口供,但警方調查至今未有後續。被問到為何在無客戶授權下三度向業主發信,他則表示不作回應。

在香檳大廈B座內的變電站。(江麗盈攝)

事件二:B座內變電站業權能否出售?

香檳大廈B座的業權有兩部份,包括樓上單位、分成80等份;樓下商場、地庫、停車場及特色戶,分成360等份。

丁先生指,B座內有一變電站,亦佔大廈商場連地庫的業權360分之一,而相關業權由一信託持有,原信託人有四名,最後離世的一位最後成為唯一信託人。在這位唯一信託人離世後,其遺產執行人並無將信託持有的變電站列入遺產名單。

不過,據丁先生向律師樓索取得來的合約,這位遺產執行人曾與高遠投資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簽訂合約,以5萬元出售變電站的業權。丁先生及其他小業主質疑這宗交易違規,曾向香港律師會投訴,當時獲該會回覆指,投訴涉及高維山的遺產執行人是否有權賣出相關業權,而相關問題應交予法庭釐清。

恒地在回應這件事件時則表示,由於現時大廈已完成強拍,不會再就個別個案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