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禁錮勒索700萬案 14歲少年認曾協助犯案 判感化1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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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學生2020年遭前女友及其新男友以親密照勒索5千元後,再被多名青少年禁錮酒店房間,並向其父母先後勒索700萬。大學生其後趁綁匪睡著時成功逃走並報警,多名涉事男女先後被捕。其中一名案發時僅14歲的少年,早前承認勒索和綁架兩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考慮到少年案發時不足15歲,現已有悔意,亦曾還押約12個月,並有出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判他接受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現年18歲),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及勒索罪,並在審訊時任控方證人指控其他被告。
告誡被告要改過自身
法官判刑指,吳案發時不足15歲,審訊時以控方證人身份指證其他被告。若以監禁式刑罰處理本案,吳應會被判囚21.5個月。考慮到他的年紀,過去亦已還押了約12個月等,相信對他已是一個重大教訓,故判他感化令。法官又告誡吳要改過自身,珍惜法庭給予的機會,盡己所能對其家人及社會作出彌補。
吳曾毆打X及逼X交出電話和錢包
案情指,被告楊子潁和葉文軒案發時為情侶,X則是楊的前男友。2020年9月,葉從楊手上取得X和其女友Y的親密照後,向他們勒索5000元。惟在X交贖金後,卻遭綁架到酒店。期間,被告吳任豐等人曾毆打X,並逼他交出電話和錢包。
X母收電話指若不付款X會被斬手腳
翌日早上,X母收到信息,指X「搞」一名警長的女兒,勒索X母600萬元,否則其兒子會被斬斷手腳。同一時間,X醒來發現看管他的兩人在睡覺,便乘機逃走並報警。及至11月6日,葉就相同事件發訊息予X父,以勒索100萬元。
同案另3被告被判囚29月至5年
同案女被告楊子潁(22 歲)及男被告葉文軒(23 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成,分別被判囚4年半和5年;此外,男被告黃希朗承認非法禁錮、勒索和藏毒,審訊時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供,終囚28個月4星期(即約29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06、4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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