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遭禁錮酒店兼勒索其家人600萬 兩男女被裁定5罪成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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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年輕男女涉嫌與7名13至24歲青少年綁架一名大學生,要他交出5千元後,把大學生禁錮在酒店,再向其母勒索600萬。大學生趁看守他的人睡著時成功逃走並報警。兩男女否認涉案,早前經審訊後,今(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稱根據涉案被告的通訊紀錄,認為男被告是案中主腦,女被告亦有份參與,裁定兩人罪成,並把案件押後至1月25日,與兩名出庭頂證他們的被告一同判刑。

女被告楊子潁(22 歲),及男被告葉文軒(23 歲),今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罪成。

被告孟世鴻否認非禮、非法禁錮、妨礙司法公正等10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

女被告楊子潁(22 歲),及男被告葉文軒(23 歲),今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罪成。

以事主X女友的私密照向X勒索5千元

男被告被指於2020年9月告知黃希朗(24歲),指他會以事主X女友的私密照,向X勒索5000元,然後會綁架X;黃和被告吳任豐(18歲)會再招攬其他人幫忙。

指X搞警長女兒向X母勒索600萬

4名綁匪於9月15日晚到黃大仙等候X,X交出5000元後,被帶到牛頭角一酒店房間。吳和其他人曾毆打X,並逼他交出電話和錢包。翌日早上,X母收到信息,指X「搞」一名警長的女兒,勒索X母600萬元,否則其兒子會被斬斷手腳。X醒來發現看管他的兩人在睡覺,便乘機逃走並報警。

通訊紀錄顯示男被告是主腦

法官林偉權今裁決指,根據被告吳任豐和黃希朗的作供,以及相關通訊紀錄,認為男被告是案中主腦。法官亦裁定女被告在案中伙同男被告犯案,因此裁定他們勒索、盜竊和非法禁錮等均罪成。但男被告一項涉偷手機的罪名則因證據不足而罪脫。

法官把男女被告,以及吳及黃的判刑押後至1月25日,以待吳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報告。

其中5被告已被判刑

同案的另5名被告:陳霖楓(21 歲)、丁子峰(19歲)分別被判囚26和28個月,李英斌(19歲)和劉家豪(19歲)被判入教導所。另一名案發時13歲的男被告則被判感化1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06/2021、DCCC 4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