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警酒吧行動被認出 遭禁錮圍毆兼嘗搜身的滋味 6男認罪候判
便衣警到酒吧作臥底行動時被中學同學認出,酒吧內的人包括職員及顧客,即群起包圍警員,並被禁錮超過40分鐘,期間不但被人拳打腳踢,有人更提意要他體驗「被搜身的滋味」,要他脫光衣服及交出財物,及看他手機內容等。最後酒吧負責人要警員答應當沒有來過才獲放行。警員往驗傷時發現有一條肋骨骨折。曾施襲的6男,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傷人等罪,有被告求情時稱當時只想保障酒吧權益,反遭法官謝沈智慧斥:「邊個叫你犯法啫。」案押後至下周三(31日)判刑。
部份被告宣稱有三合會背景
6名被告:蔡浩寅(24歲,DJ)、李偉軍(28歲,酒吧負責人)、麥偉樂(29歲,侍應)、江唐希(26歲,地盤工)、胡家俊(27歲,運輸工)及鮑俊鏗(23歲,無業),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號地庫喜點酒吧,非法禁錮警員27471。胡另承認同日同地襲擊該警員致他受嚴重傷害。庭上透露,6名被告均有案底,部份人宣稱有三合會背景。
被酒吧DJ認出是中學同學
案情指,事主是一名臥底警員,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他喬裝顧客到涉案酒吧收集情報。其後酒吧職員稱有警察查牌需暫停營業。事主準備離開時,酒吧DJ的蔡浩寅認出事主是其中學同學,蔡並說:「你條死差佬。」又問事主是否來執法,事主否認,蔡大叫:「依度有差佬!」
現場有人稱我最憎差佬
事主隨即被逾10人包圍,眾人並要事主交出身份證,他遭人拉扯及用間尺狀物襲擊,他曾衝到後門,但遭酒吧侍應麥偉樂阻擋,在場的鮑並拉跌事主說:「我最憎差佬!」事主再被4至5人腳踢,他嘗試逃走但被鮑拉回酒吧,並躺在地上遭人拳打腳踢。事主要求離開被拒,鮑更說要「慢慢玩」。之後事主坐在沙發上被10人圍毆,他拒絕交出身份證及手機,遭胡拳打眼睛。
事主被困房間脫光衣物搜身
事主最終交出財物,江建議讓事主「體驗被警察搜身的滋味」。隨後,事主由酒吧負責人李偉軍和運輸工人胡家俊帶入一房內,他們要事主脫去衣服及將個人財物放在桌上,期間李掌摑事主兩次著他動作快些。事主照辦,胡便向他拍照,李則查看其手機內容,兩人亦問及事主所屬隊伍,及到酒吧目的等。約10分鐘後,房外有人著事主穿回衣服,李稱他只是「搵食」,叫事主不要搞他的酒吧,並當作從來沒有來過。
事主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
事件持續約40分鐘後,事主獲准離開後到急症室診治,發現左邊一條肋骨骨折。他經心理評估後,證實患有創傷後遺症。6名被告翌月被捕,其中胡稱他只是一名顧客,曾拳打事主肚部兩次,但出手時不知對方身份。
官質疑被告妨礙司法公正
辯方律師準備求情時,法官打斷說:「佢哋咁激動做咩?⋯警員唔可以去飲嘢?就算佢真係做臥底,如果係正當酒吧正當經營,有乜嘢好驚呀?查牌係經常發生嘅事啦,咁緊張做乜嘢?係度做緊非法勾當,當時唔畀得人知啊?」法官又指,從蔡撰寫的求情信可見,涉案酒吧當時違法經營,直指被告所為:「仲唔係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求情稱覺有責任保障酒吧利益
江求情指他案發時自覺有責任保障酒吧利益,法官即反駁:「邊個叫你犯法啫?犯法,警員來查,就可以禁錮佢、打佢、侮辱佢,保障個處所喇?」律師遂指胡其時未了解事情,並曾叫人停手,法官即指胡當時有問事主所屬隊伍,亦有份施襲,反問:「叫人唔好打,佢自己又打?」
心理報告指事主曾嘗試自殺
法官問及事主的臥底行動,控方指事主當時並非執行違防疫規例的行動,但整個行動因本案而終止。事主亦拒絕索取創傷報告,法官透露心理報告指事主一度失聰,曾嘗試自殺。控方回應,警方心理醫生未見事主自殺念頭與本案有關。
案件編號:DCCC 73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