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換保安公司惹讉散費「走數」爭議 工友請願爆衝突

撰文:陳籽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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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保安外判合約將於本月30日結束,原外判公司龍衛保安有限公司不獲續約,並拒絕於現階段遣散員工,引發連串的遣散費風波。工人與學生代表,包括「浸大社關」成員及學生會會長劉子頎,今日再到浸大物業處門前請願,要求處長林朗秋確保所有工人可於七月內獲得全額特惠金。
雙方原訂於今日開會商討遣散費事宜,惟期間爆發肢體衝突,會議無法進行,請願人士要求與行政副校長李兆銓會面。

校方早前曾諮詢法律意見,並向龍衛發出律師信,物業處處長林朗秋亦曾簽訂承諾書,確保龍衛繳付每名外判保安工人在《僱傭條例》計算下,經遣散費對沖後的六成金額,而其他四成則由浸大透過「非公帑資金」墊支,並確保每名工人將於七月內收妥經對沖後之遣散費全額總數。

不過,校方其後指工人必須先同意與龍衛和解,包括放棄追討遣散費等,並接受其「特惠金」,校方才會保障工友可獲經對沖後的遣散費餘額。工人與學生代表質疑校方出爾反爾,今日再到物業處門前請願,要求校方解釋,並承諾確保所有工人可於七月內獲得全額特惠金。

浸大原保安外判公司拒絕於現階段遣散員工。工人及學生代表今日到物業處門前請願。(陳籽穎攝)
物業處處長林朗秋(圖中藍衣戴眼鏡者)遭示威人士阻止回辦公室,場內一度發生肢體衝突。(陳籽穎攝)

物業處處長林朗秋到門外接收請願書,期間林回應指校方並無授權自己確保每名工人,無論接受和解方案與否,皆可於七月前收妥經對沖後的遣散費全額,引起工人與學生代表不滿。他們質疑林在沒有實權之下簽署承諾書,並要求林聯絡更高層人員與其會面。

期間有請願人士大叫「你呃人!」,並撞向林,阻止其回到物業處辦公室,從而發生肢體衝突,亦有學生代表及工人要求大家保持冷靜。後來林趁機衝向辦公室,請願人士追著他想要阻止其行動,期間有人跌倒及甩鞋,情況混亂。最後林回到辦公室,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則聯絡行政副校長李兆銓要求會面,雙方轉到逸夫行政樓開會。

工人及學生要求校方確保工人不論支持特惠金方案與否,皆可於七月內獲得全額特惠金,並確保龍衛書面承諾永不向所有工友追討代通知金或其他款項。

浸大:已訂明新承辦商必須優先考慮聘請舊承辦商現有員工

浸會大學回應指,校方了解現時保安承辦商就遣散費的爭議。大學根據律師和勞工處就的意見,早前向現保安承辦商發出律師信,要求承辦商按合約解散員工及支付遣散費。承辦商願意向員工發特惠補償金,數額相等於強積金對沖後的遣散費金額的六成,如員工不接受可交勞資審裁處審理。

大學關顧到外判工面對法律程序可能承受巨大精神壓力,決定提供兩個方案:(1)由大學非公帑資金暫時撥出款項,向接受特惠補償金的外判工發放餘下四成的特惠補償金,領取的總金額等同強積金對沖後的遣散費全數,或(二)為不接受特惠補償金的外判工提供法律支援。

浸大重申關注所有員工的福祉,致力保障他們應有的權益,亦已訂明新承辦商必須優先考慮聘請舊承辦商的現有員工,希望事件能盡快解決,並會繼續監察所有外判承辦商,確保外判工權福利得到保障。浸大會向現保安承辦商追討已墊支的特惠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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