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婦迷暈兼刀鎅親女企圖謀殺罪成 官指屬悲劇 判醫院令1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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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問題的中年婦女於3年前,聲稱聽到一把聲音說綁架和賣她的女兒到妓院,婦人擔心未能保護女兒,把「加料」奶茶給丈夫和女兒飲用後,趁兩人入睡後用刀鎅傷女兒頸後離家。中年婦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企圖謀殺等兩罪成立,法官今(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中年婦受精神分裂等影響而干犯嚴重罪行,採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她醫院令1年。

女被告楊芳茱(48歲),被控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和企圖謀殺兩罪,指她於2021年4月13日,在麗港城某室,非法導致其女兒及丈夫服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企圖謀殺當時19歲的女兒。

女被告楊芳茱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企圖謀殺及傷人罪成,被判醫院令一年。(資料圖片)

辯方願承擔責任

辯方求情指,事主家人表示不希望案件繼續,但控方仍繼續檢控。家人已原諒被告,並明白她的精神問題。惟控方指,辯方的說法沒有相關資料支持。法官強調,事主家人在案中沒有作供,但他們不作供可能基於佷多原因,若辯方沒有實質證據而作出相關說法,對控方並不公平,辯方最終撤回有關說法。但稱被告願承擔責任,並表示不希望事件影響其家人和她擔任義工的佛學教育中心。

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 案發時精神錯分裂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最新的精神科報告,指她現時精神已有改善,但有精神病症狀,使用暴力的風險屬高。法官又指,本案無疑是悲劇,被告是一名有愛心的人,和家人關係良好。她案發時患患有精神分裂,出現幻覺和幻聽,最終犯案,其罪責因此獲減輕。被告干犯兩項嚴重的控罪,尤其是企圖誤殺罪,但考慮被告的精神問題,決定不判處監禁,並接納精神科報告的建議,判她醫院令一年。

警方在單位發現被告女兒及丈夫均有受傷

案情指,警方於2021年4月14日接報到案發單位,發現被告的女兒頭部和頸部均有新近的傷口,被告的丈夫則說話含糊不清。兩人被送院治理,尿液中均驗出安眠藥。此外,丈夫的手肘有受傷,女兒則雙手、前臂等均有受傷,其中右頸的傷口更深至穿過肌肉層。翌日,警方在被告妹妹的家中將她拘捕,並在她身上發現一把刀。

案發於藍田麗港城一單位。(馮國良攝)

認曾在奶茶放入30粒安眠藥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她案發日在家附近的一間茶飲店買了兩杯奶茶,並在其中一杯奶茶中加了30粒安眠藥,分別給女兒和丈夫飲用。之後,被告扶昏昏欲睡的丈夫到房間睡覺,並等待需要上網課的女兒睡著,解釋因為她認為「(女兒)訓著左唔會咁痛苦。」

認曾用水果刀鎅女兒

及至下午6時半,被告取出水果刀,在女兒的左手上鎅了三刀。被告稱,女兒在被鎅第一刀時已驚醒,並和她說了一些話,惟她未能記起說話內容。被告其後將兇刀放在窗台上後便離家,不久後被警方拘捕。至於警方當時在她身上檢獲的另一把刀,被告稱是打算用該刀自殺。

傷害女兒為保其安全

被告又稱傷害女兒,是為了保護對方的安全,稱:「驚有事發生會保護唔到佢。」被告自言聽到一些聲音和畫面,有人稱要綁架和賣女兒到妓院。

案件編號:HCCC7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