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轉發投無效票帖文 官信一時愚蠢犯案 囚2月准緩刑2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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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員涉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一周,在Facebook一個公開群組中,轉發前區議員李文浩呼籲市民杯葛選舉的帖文,並著他人在選票寫上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因而被控煽惑他人投無效票罪。女文員今(22日)於東區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胡亂轉載任何呼籲公眾投白票或無效票,打擊選舉公平性,被告更「做多少少嘢」著選民在選票寫上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令選票無效,但接納她僅一時愚蠢犯案,判她入獄2個月,准緩刑24個月。

女被告楊詩頴(51歲,文員),承認於2023年12月4日至10日,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使用Facebook帳戶,在一個名為「西環變幻時」的群組上,展示一篇日期為2023年12月3日的帖文,煽惑其他在選舉中投票的人,以任何致使該選票被視為無效的方式,處置有關選票。

女被告楊詩穎。(凌子淇攝)

打擊選舉公平性為社會不容

徐官判刑時指,投票是市民權利及公民責任,選舉的公平性建基於市民誠實投票,任何胡亂轉載呼籲他人投白票或無效票的帖文,均會打擊選舉公平性,這種行為為社會不容。

接納一時愚蠢犯案

徐官續指,被告除了轉發涉案帖文,更「做多少少嘢」在帖文中呼籲他人於選票中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導致選票失效。徐官考慮到被告第一時間認罪,被捕後亦與廉署合作,接納她是一時愚蠢犯案,故准判處緩刑以反映控罪嚴重性,同時給予被告自力更生的機會,並提醒她日後不要再做這種愚蠢的行為。

被告轉貼前區議員李文浩帖文

案情指,第七屆區議會選舉於2023年12月10日舉行,前區議員李文浩於選舉前一周,在其Facebook帳戶發布公開帖文,呼籲市民杯葛選舉,並稱:「洗乜不記名姐 反正全部都係你嘅人。」五分鐘後,被告透過個人Facebook帳戶,將該則帖文轉發至擁有超過13萬成員的公開群組「西環變幻時」,並加上文字說明籲人投票時在選票寫上個人名字及身份證號碼。被告轉發的帖文至選舉當日仍可公開閱覽,她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發帖,並且知道若在選票寫上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該張選票將可被視為無效。

案件編號:ESCC28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