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師認轉載籲人投白票帖文 官斥影響選舉公平性判緩刑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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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他人投白票的貼文後被捕,事後遭廉署落案起訴違反《選舉條例》,今(20日)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控罪嚴重,被告胡亂轉發帖文,會影響選舉制度的公平性,惟考慮到其認罪,緩刑已可起警剔作用,判囚兩個月,准緩刑 18 個月。
被告黃智仁(42歲,物理治療師),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指其於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期間,分別在Facebook 轉載名為「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的專頁的一個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案情指,2021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該年10月30日展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19日)被界定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於2021 年10 月 29 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煽惑他人在上述選舉投白票的貼文,該帖一直在被告的專頁置頂。廉署翌日發新聞稿指任何人士在選舉中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被告事後被捕,在警誡下承認曾轉發許的帖文,且有留意廉署所發的新聞稿。
案件編號:ESCC22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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