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器官捐贈政策諮詢業界 大比數反對下降捐贈器官年齡
鄧桂思換肝事件中,孝順女Michelle還欠3個月才到18歲法定器官捐贈年齡,以捐肝救母,引起社會對捐贈器官的討論。港府今日(14日)就器官捐贈政策諮詢病人組織和醫學界代表。與會代表透露,80%至90%與會者都反對下降捐贈器官年齡至未成年人士;並大比數反對推行預設默許機制,擔心會引起社會反彈。
由食物及衞生局主持(14日)的器官捐贈政策諮詢會今午舉行,邀請了病人組織和醫學界代表參與,討論活體捐贈的年齡、預設默許機制(opt-out)及交叉器官捐贈。與會的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表示,會上30多名成員只有約3至5人認為可考慮酌情處理個別情況,例如鄧桂思女兒的個案。林指,其餘約30人,即80%至90%與會者都反對降低法定捐器官年齡至未成年人士,主要基於保護兒童、擔心兒童受壓力和不自願捐贈。
約70%與會者反對推行預設默許機制
就主動登記(opt-in)改為預設默許機制(opt-out),另一名與會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大部份的委員認為,現時的社會氣氛未必是適當時機推行預設默許機制,擔心可能會引起社會反感;委員又頗一致認同意現時的器官捐贈率較低,宜在現時「opt-in」制下,加強人手支援。林志釉引述,會上約70%人反對推行預設默許機制,另外約30%人雖然認同預設默許,但都了解會面對社會很大的反對聲音。
交叉器官捐贈 與會者促做好資料保密
另外,醫管局計劃推行交叉器官捐贈,即兩名願意為家人捐腎卻不脗合人士,可由兩位病人的家屬各自捐出腎臟予對方需要換腎的家人。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醫生說,會上對此「冇乜異議」。彭鴻昌說,大部份與會者原則上同意交叉捐贈計劃,但有現時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要求本人聲明並非在受引誘的情況下同意捐贈器官,有與會者質疑交叉捐贈計劃有機會砥觸法例,建議局方徵詢法律意見是否需要修例。林志釉則指,有與會者提出,雙方家庭的資料需要保密,並需要確保沒有商業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