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還柙後仍指揮蘋果運作 繼續堅持勾結外國勢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違國安法案,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續讀開案陳詞,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共發布85篇具煽動性的文章及影片,黎亦繼續透過其Twitter帳號、《蘋果》及接受訪問時,請求外部勢力制裁中港官員,他在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時,更表明會「留守到最後一天」,否則便是有損自己及《蘋果》名譽。後來黎被還柙,《蘋果》的編採人員續有探訪他,控方指黎有繼續指揮《蘋果》運作,並堅持執行其勾結外國勢力的主張。
要求下屬報道較黃的看法
控方昨日讀出的案情部份,提及黎智英因應《國安法》實施,在華府專家惠頓建議下推出《蘋果》英文版,藉此請求外國或外部勢力制裁中港官員。他要求下屬報道較「黃」一方的看法,亦不要跟隨其他外媒針對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直言:「我地蘋果要川普政府支持保命。」
國安法實施後發布85篇煽動文章或影片
控方今日讀出的案情則指,《蘋果》在國安法實施後至2021年6月停刊,共發布85篇煽動性文章或影片,針對中港政府、指控香港法治遭到損害等,其中31篇特別提倡美、英、歐洲等制裁中方,部份文章以英文撰寫,藉以與外部勢力溝通。
被捕後繼續發對中央的惡意及不實的指控
此外,他繼續透過Twitter、《蘋果日報》及接受訪問,作出針對中央的惡意和不實指控,如指《國安法》是中央打壓香港的工具、中共隱瞞新冠疫情等,持續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政府。庭上播放黎在《國安法》實施後翌日接受外媒FOX BUSINESS的訪問片段,他在訪問中明言會「留守到最後一天」,並指如果自己一走了之,「我會令自己蒙羞,我會令《蘋果日報》失去信譽。」
黎曾在Twitter表態支持特朗普連任
黎又在Twitter上標註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美國駐港領事館的官方帳號,並附上蓬佩奧祝賀香港民主派成功舉辦初選的聲明;他另再發文請求美國政府拯救李宇軒等「12港人」。此外,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曾發文讚揚黎是一個勇敢的人(a brave man),黎隨後作出回應,並貼上《蘋果日報》相關報道的連結,後來他亦在Twitter發文,表態支持特朗普競選連任。
被還柙後繼續向編採人員發指示
案情亦指,黎智英於2020年8月時被捕,其後獲釋。惟他仍繼續其計劃,《蘋果》亦刊登〈坐監都揀呢條路〉 、〈手銬不能侮辱我〉等文章 。他於2020年12月再被捕後還柙,時任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和總編輯羅偉光,繼續負責《蘋果》日常運作,陳及羅後來加入成為《蘋果》相關公司的董事,《蘋果》亦繼續發布煽動文章。多名高層包括他們三人曾往探望被還押的黎智英,黎繼續就公司運作發指示。《蘋果》亦刊登文章,內容代黎被還押時的傳話,著各人「不用害怕」。
主筆的電腦內有受壓微調方向的文件檔
此外,警方蒐證時在主筆楊清奇的手機內發現一個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Whatsapp及Signal群組,他的電腦內亦載有文件「《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另於陳沛敏的手機內找到一個名為「English News」的Whatsapp群組,顯示他們在黎被捕後持續有作討論,陳亦與Mark Simon、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的羅傑斯保持聯絡。
法官重申不會受本案不相關的事影響
控方庭上讀出黎被捕時,法官李運騰問所指是否黎因本案被捕,主控官周天行提及黎涉欺詐,李官則強調他們是專業法官,不會受與本案不相關的事影響,其問題只是想知悉案情所指何時。周天行在早休前解釋,黎智英於2020年8月時因涉勾結外國勢力和欺詐被捕,其後獲警方保釋,同年12月3日被還押。李官聽罷指,再兩度指他們是專業法官,不會受與本案不相關的事影響。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