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勞工界批新方案與標準工時背道而馳 合理化長工時
政府今日公佈(13日)新工時政策的整體方案,將立法規定勞僱雙方簽定書面工時合約,以及「劃線」規管每月工資1.1萬元以下的基層僱員,超時工作補水工資率為最少1:1。已退出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勞方委員梁籌庭表示,對方案感到失望,並批評與標準工時政策背道而馳,未有立法規管「打工仔」工時:「好失敗,只係一個標準合約,勞資雙方自己訂,咁正常是一星期48小時,依家你訂60小時又得,52小時又得,將唔合法嘅嘢合法化佢,受害咪又係工人。」
梁籌庭:1.1萬元的工資線太低 受惠人數太少
梁籌庭斥責政府「劃線」1.1萬元的工資線太低,一般市場「打工仔」的工資已達到1.2萬至1.5萬元,受保障的「打工仔」甚少,基層員工如零售業員工、酒樓侍應、文員等都未能受惠。他指,標時委員會曾就「月薪2.5萬元以下、每周44小時工時,及1.5倍超時補」研究,惟最終方案未有接納,超時補水更只訂為工資1:1,建議並不合理:「人地都係犧牲工餘生活去加班,但額外補償都無,對僱員公唔公道?」
《香港01》翻查統計處2016年資料,顯示各行各業每月工資中位數全部超過1.1萬元,當中包括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飲食及零售等基層工種。
統計處按行業主類劃分的每月工資中位數
部份行業主類
每月工資中位數 (港元)
製造
15,600
飲食
11,800
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
11,200
零售
12,400
批發
13,800
文書支援人員
13,500
資料來源:統計處
鄧家彪:方案形同虛設
勞顧會勞方代表鄧家彪亦持相同意見,政府的方案對解決長工時無幫助,他直言:「甚至係將長工時合理化、合法化」,因僱主可於合約上將工作時間加長,避免出現超時補水的情況,他認為政府提出的方案同虛設。
舉例,侍應的月薪為10,900元,在政策實施前每天工時為9小時,每星期工作6天,偶爾須無償加班。假設政府方案實施,僱主為逃避超時補水,可以將合約上每天工時延長為12小時兼工資不變,即使員工每日加班3小時,他無須補水,又不觸犯勞工法例。根據現時34.5元最低工資水平計算,該員工只要薪金高於10,764元便無觸犯最低工資水平。
現有政策
新政策
僱主灰色地帶
合約列明工時
每天工作9小時
每天工作9小時
每天工作12小時
補水
OT無補水
每天OT 3小時,
以補水1.1計算,須補水3,636
OT無補水
月薪
10,900元
10,900元+3,636元
=14,546元
10,900元
*薪金高於10,764元便高於最低工資水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預料,2018年下半年會將方案交立法會審議,估計最快要2020年底才可實施。鄧家彪直言,政府的方案「好難收貨」、「上立法會都好難」,因政府並無作出任何落實「標準工時」的政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