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體育會涉欠付教練及球隊雜費 前港足球員高志超小額追9.2萬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東區體育會被指以政府未撥款為由,拖欠教練費和及球隊雜費。有教練於11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三案向體育會及其副主席、前港足守門員高志超追討逾9.2萬港元。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三案皆排期至明年7月22日再作提訊。
申索人為李旭初,被告為東區體育會和高志超。
三份申索書分別指,被告於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以政府未撥款為由一直拖欠教練費,總價約6.3萬元;被告另未向申索人支付其於甲組足球隊的38課助教費用,總價約1.1萬元;此外,申索人於2021年8月8日至2022年6月曾代付足球隊雜費,包括租用場地、球衣等費用,總價約1.7萬元,但一直未獲交還該費用。
案件編號:SCTC 45024-45026/ 2023
古思堯指消防處在他入院時清理其物品 包括其謀生工作索償5.9萬梅啟明被指在租客退租後未退回按金 遭入稟小額錢債追7.5萬元曾打敗葉傲冬前區議員陳梓維 離職未還華為手機等7物 被追1.5萬林景楠創辦阿布泰百貨再被追數 膳心小館追貨款2.3萬 10月再訊大停電|居民稱失6500元食物索償 官稱不排除中電有責任拒撤申請內地生退租被指廚房廁所14項損壞!業主沒收2萬按金1原因可能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