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發展|港府代發展商收地 本研社:或助長「先囤地、後規劃」

撰文:羅俊文 譚皚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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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速北部都會區發展,發展局昨日(28日)公布新政策,容許發展商毋須擁有全部業權,只要收到九成土地,便可申請「原址換地」,即在原址改變用途重新發展,餘下一成業權由政府出手代收。

上水鄉議會主席侯志強認為,新界有不少「祖堂地」因業權太零散致難以出售,新政策有助加速發展。對於有聲音指會偏袒發展商,有測量師就認為,新政策與舊樓強拍一樣道理,利用政府公權改善社區環境,又指要求申請人購得九成土地屬高比例,做法公道。

政府致力發展北部都會區,最新優化原址換地安排,除原有古洞北/粉嶺北,以及洪水橋/厦村的新發展區外,擴展至所有新發展區,即北部都會區,包括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等。

「原址換地」是指符合條件的發展商,可直接申請將原有土地改變用途、重新發展,毋須經政府收回土地後再拍賣或批出,但須補足地價。在現行政策下,「原址換地」適用於古洞北/粉嶺北,以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但條件是土地業權人需持有發展用地內所有私人土地。不過據過往經驗,礙於「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難集齊擁有權,業權人集買齊所有土地來換地。

發展局昨日放寬有關門檻,發展商日後只需擁用地內九成私人土地,住宅用地則須同時符合不少於4,000平方米土地要求,政府便會處理其換地申請,獲批後由政府介入,代收回餘下一成土地。新政策料擴大至所有新發展區,包括元朗南、新田科技城、新界北新市鎮、牛潭尾、馬草壟等。

何鉅業指,新政策「同舊樓強拍一樣道理」,同樣用政府公權改善社區環境。(資料圖片)

測量師:新政策與市區舊樓強拍一樣道理

創新城市發展中心召集人兼測量師何鉅業對新政策表示歡迎。他解釋,新界土地目前夾集了不少「祖堂地」,這些土地業權十分零散,過往即使有人想出售予發展商,亦難收齊業權,致使不少新界土地未獲充份利用,難以發展。何鉅業稱,新政策「同舊樓強拍一樣道理」,同樣用政府公權改善社區環境。

對於坊間有聲音指,新政策或惹偏袒發展商之嫌。何鉅業表示不認同,「前提係大家係咪覺得需要發展,好好咁利用土地。」何指,政策要求申請人購得九成土地仍屬高的比例,認為已平衡各方利益,做法公道。

侯志強稱「祖堂地」過往難出售

上水鄉議會主席侯志強回應指,「祖堂地」過往作祭祀用途,當中不少農地現已荒廢,他又指法例要求在賣出「祖堂地」時須經過專員批核,過程中如有人反對一般難以出售,加上持有土地的子孫一般身處不同地方,發展商難以百分百收回土地。他說,新政策下由政府運用公權收回餘下一成土地,對換地而言較為方便,他又指新界人對政府定出的地價,一般無太大意見。

侯志強說,「祖堂地」過往作祭祀用途,當中不少農地現已荒廢。(資料圖片)

本土研究社:或助長發展商「先囤地、後規劃」

到底這項新政策會否助長發展商囤地?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須視乎發展商整個發展過程的時間表,到底何時興建,以及完成興建的土地資源,會否即時分配給一般市民,而現在再放寬一些政府仍未有規劃的北部都會區範圍,連政府本身都未有任何規劃概念,若開始引進這些地方,可能會助長發展商在未有規劃前,便進行囤地和收地破壞。

身兼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陳月明則認為,新政策善用了市場力量,有助減輕政府開發北部都會區的前期負擔,亦有助提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