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龍半島僭建 測量師:構築物超出租借官地範圍 問題更複雜
撰文:鄧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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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早前對屯門蟠龍半島獨立屋展開調查,截至本月中,屋宇署已向蟠龍半島20間獨立屋的業主發出清拆令,並在地契「釘契」,已向其中4間獨立屋的業主進行檢控。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今日(26日)表示,蟠龍半島情況比早前紅山半島的僭建問題更嚴重,由於地理位置偏遠令當局「走漏眼」。
何鉅業出席電台節目表示,蟠龍半島情況比早前紅山半島的僭建問題更嚴重,「因為有群聚效應有一個個案,周邊其他個案就會形成。」另外,以往政府普遍都容許位於偏遠、沒有發展空間地區的獨立屋,以短期租約的方式租借官地作花園用途,因為蟠龍半島不少業主,在原本物業的地段外,亦有與政府簽訂短期租約。不少獨立屋的構築物規模較大,如樓高兩層的平台,整體長度超出短期租約地段幾米外,令問題更複雜。
他又指,蟠龍半島一帶主要為岩石,斜坡亦未如紅山半島高,所以山泥傾瀉的風險不及紅山半島大。但由於地理位置偏遠,令當局未有密切監管業主有否僭建或違規使用的情況,「好易走漏眼或者鬆咗。」他表示,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應盡快就規管官地短期租約設立完善的合作機制,方便屋宇署辨認和規管出租的官地。加上罰則不重,局方只會要求業主清拆潛建部分,阻嚇力不足,建議政府修例,提高刑罰,把使用、霸佔、管有等同樣納入罰則,同時加快檢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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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形容,蟠龍半島情況「離譜」,顯示以往並沒有執法。她強調,並非沒有法規是沒有執行法規,部分違例建築物命令出了很多年亦沒有處理,「久而久之,我係市民啲order 畀咗我當食生菜㗎啫。」她指,業主、建造商、地產代理均有共同責任阻止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