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薪酬被指「肥上瘦下」 社署研不豁免公開財務報告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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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調查指社福機構「肥上瘦下」,有高層年薪逾200萬元,比社署同職級員工高,更有部份人員獲取大額津貼。社福機構員工會幹事邱智恆在一個電台節目上,直斥是社會福利署缺乏監管,社署助理署長(津貼)郭志良則稱,擬研究獲津助金額低於1000萬元的機構,將來亦需提交周年財務及薪酬檢討報告。
社福機構基層員工薪金偏低
邱智恆今早在電台節目訪問指,社福機構在現行的整筆撥款安排下,可彈性制訂員工薪酬,亦不需與公務員薪級表掛勾,惟近十年前線員工薪金被壓低,他引述社聯調查指,2015年一名擁有學士學位及一年工作經驗的社工,起薪點只有24,000元至42,000元,惟當年社署同工薪級則由28,000元至62,000元不等,邱慨嘆「薪酬差距太遠,人工無咩曙光」。
前線人員薪金偏低,惟高層則有較高收入,邱表示有機構高層每年獲大額津貼 4萬元至40萬元不等,連同底薪更較社署同工為高,但他相信多數高層的薪金與社署同工接近,指「高層就同工同酬,但低層就連中級(薪級)都唔到」,批評社署對此無監管。
社署指機構高層薪金與公務員相若
社署助理署長(津貼)郭志良接受該節目的電話訪問時則指,社署比較最高三層職員薪金水平時,是包含薪酬及津貼,發現有關職員的薪酬水平與公務員相若。他續指現時每年受資助1,000萬元或其營運收入50%以上的社福機構,每年均需提交周年財務及薪酬檢討報告,現時有逾150間機構的財務資料公開在社署網頁供查閱,如有特殊情況,會約見董事局了解。郭亦表示未來會研究受資助1,000萬元或其營運收入50%以下的社福機構,亦需公開資料。